黄承伟: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发布时间:2017-11-18 10:54:49 | 来源: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 作者:黄承伟 | 责任编辑:王振红

关键词:脱贫攻坚

在易地搬迁脱贫方面,制定专项规划,大幅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建设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建设和发展搬迁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各地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根据不同搬迁安置方式,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发展扶贫产业就业,多种方式实现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在生态保护扶贫方面,国家重大生态工程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制定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在内蒙古等8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河北等5省实施草畜平衡奖励。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在贫困地区开展了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国有、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鼓励获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建立横向补偿机制,探索碳汇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机制。实施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通过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变为护林员、草管员、护渔员、护堤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在资产收益扶贫方面,一是支持贫困地区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劳力的贫困户,帮助其增加财产性收入。二是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收益主要用于村内公益项目建设和扶贫开发。三是实施光伏扶贫工程。采取村级光伏电站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保障每位扶贫对象(重点是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户均年收益达到3 000元以上。促进“光伏+农业”、“光伏+旅游业”等产业发展和清洁能源使用,实现扶贫、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效益。四是开展水电矿产资源开发扶贫试点。创新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方式,将入股分红作为征地补偿的新方式。合理确定以土地补偿费量化入股的农村集体土地数量、类型和范围,将核定的土地补偿费作为资产入股试点项目,形成集体股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股权持有者,其成员为集体股权受益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优先受益对象。

在教育扶贫方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资助政策,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加快民族教育发展。

在健康扶贫方面,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十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和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防大病、兜底线作用进一步增强。推动医疗资源向贫困地区流动,协调安排全国889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所有贫困县的1 149家县级医院,近万名城市三级医院医生在贫困县县级医院进行蹲点帮扶。启动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贫困地区招收助理全科医生,进一步解决贫困地区人才短缺、技术薄弱等问题。加强村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逐户、逐人、逐病核实核准农村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建立了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组织对大病和慢性病贫困患者进行“三个一批”(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分类救治。

在最低生活保障兜底方面,在低保对象认定中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实施政策性兜底保障。进一步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从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衔接,强化兜底脱贫。推进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老人、未成年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增发低保金,提高救助水平。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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