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承伟: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发布时间:2017-11-18 10:54:49 | 来源: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 作者:黄承伟 | 责任编辑:王振红

关键词:脱贫攻坚


二、以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引,脱贫攻坚顶层设计基本完成,脱贫攻坚的实践创新不断深入推进

明确目标,为脱贫攻坚指明方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到2020年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这是一个多元化的目标体系,体现了贫困成因和脱贫的综合性。总的目标是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具体包括:现行扶贫标准(2 3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010年不变价)以下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832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挑战,也是必须确保完成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到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将意味着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具有标志性意义;意味着我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具有里程碑意义;意味着我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减贫目标,具有国际意义。

创新机制,为脱贫攻坚提供制度支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根本遵循,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了脱贫攻坚责任、政策、投入、动员、监督、考核六大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创新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机制,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和前提。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体制机制,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明确中央国家机关76个有关部门任务分工。中西部22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贫困县党政正职攻坚期内保持稳定。二是创新脱贫攻坚政策供给机制,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保障。截止2017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12个《决定》配套文件,各部门出台173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也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涉及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劳务输出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资产收益扶贫等,很多“老大难”问题都有了针对性措施。三是创新脱贫攻坚投入及使用管理机制,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核心保障。坚持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投放,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相适应。2013—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从394亿增加到861亿,累计投入2 822亿元;省级及以下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也大幅度增长。安排地方政府债务1 200亿元,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安排地方政府债务994亿元和专项建设基金500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力度明显增大,“十三五”期间,将发放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超过3 500亿元。截至2017年6月底,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3 381亿元,共支持了855万贫困户,贫困户获贷率由2014年底的2%提高到2016年底的29%。国家还出台了扶贫再贷款政策,证券业、保险业、土地政策等助力脱贫攻坚的力度都在明显加强。四是创新脱贫攻坚动员机制,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动力保障。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动员各方面力量合力攻坚。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调整完善结对关系,实现对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帮扶全覆盖,明确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京津两市与河北省张家口、承德和保定三市的扶贫协作任务,实施东部267个经济较发达县(市、区)结对帮扶西部434个贫困县的“携手奔小康”行动。加强定点扶贫工作,320个中央单位定点帮扶592个贫困县,军队和武警部队定点帮扶3 500多个贫困村。动员中央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开展“百县万村”扶贫行动。动员2.6万家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设立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表彰脱贫攻坚模范,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五是创新脱贫攻坚监督机制,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效率保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中央出台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对各地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开展督查巡查。中央巡视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内容。8个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应8个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省份,在攻坚期内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媒体、社会等监督力量的合作,把各方面的监督结果运用到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中。六是创新脱贫攻坚考核机制,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质量保障。中央出台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中央对综合评价好的通报表扬,并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奖励;对综合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综合评价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问题突出的约谈分管负责同志;考核结果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被约谈的省份开展巡查,对其他中西部省份开展督查。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着力创新完善解决“四个问题”的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贫困识别制度,切实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2014年,全国组织80多万人进村入户,共识别12.8万个贫困村,2 948万贫困户、8 962万贫困人口,基本摸清了我国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信息,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经过2015年至2016年的建档立卡“回头看”,2017年组织各地完善动态管理,建档立卡使我国贫困数据第一次实现了到村到户到人,为中央制定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实行最严格考核制度和保证脱贫质量打下了基础。二是增强基层力量强化驻村帮扶,切实解决好“谁来扶”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中央要求,每个贫困村都要派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帮扶责任人,实现全覆盖。全国共选派77.5万名干部驻村帮扶,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选派19.5万名优秀干部到贫困村和基层党组织薄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履行教育发动、引导指导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推动各项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等职责。三是强化分类施策对症施策,切实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脱贫一批,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自身劳动开创美好生活。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支持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搬迁,建设新家园。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结合重点生态区建设为贫困人口提供护林员等生态岗位就业机会。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力度,防止因学致贫和因贫辍学。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进行兜底保障。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四是建立脱贫认定机制,切实解决好“怎么退”的问题。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明确规定贫困县、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程序和后续政策。指导各地制定脱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贫困县和贫困村有序退出。各省(区、市)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县到村到户到人。对贫困退出开展考核评估检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扶贫成效和群众满意度调查,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质量。脱贫退出后,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原有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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