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贫困的成因
传统观念的禁锢
我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社会形成了“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传统观念,将女性放在从属地位,这种封建陈腐的思想意识至今仍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例如,一些农村将家务、抚养子女、部分农活副业等家庭责任都压到妇女身上,而妇女在家庭决策、资源控制方面却缺乏话语权。不仅如此,很多贫困农村地区还流行着“女子无才便是德”“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等陈规陋习,将对女孩的教育投资视为纯消费行为,认为与其上学读书还不如早点帮衬家里。这些错误观念与行为造成贫困农村地区女孩受教育水平低下,思想观念落后,在劳动力市场上也缺乏竞争力。
这种传统观念不仅影响贫困男性的思想行为,也被部分贫困妇女所接受,成为思想上限制贫困妇女脱贫致富的桎梏。
社会性别歧视
在劳动力市场上,相比于男性,贫困妇女的就业机会更少;在同一行业,技术含量、地位和收入越高的岗位对女性的偏好也越低;即便在相同的岗位,女性的收入也低于男性。这种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加深了妇女贫困,增加了脱贫的难度。
在社会分配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贫困地区在落实政策时往往存在对女性的歧视,具体表现在土地政策、户籍制度等方面将妇女放在边缘地位,甚至剥夺贫困女性的应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