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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作总结
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参与灾害应急响应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部门和国家海洋局所属相关单位立即开展灾害应对工作总结,回顾本次灾害应急管理和观测预警服务工作情况,于海洋灾害警报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报局减灾司。
6 保障措施
国家海洋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部门应当落实风暴潮、海浪、海冰和海啸应急响应责任制,明确应急岗位职责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切实必要措施保障应急工作开展。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国家海洋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各分局、预报中心、减灾中心、监测中心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执行预案,并向国家海洋局备案。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预案,组织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并向国家海洋局备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 附则
8.1 术语
8.1.1 风暴潮灾害
由热带气旋、温带气旋、海上飑线等灾害性天气过境所伴随的强风和气压骤变而引起局部海面振荡或非周期性异常升高(降低)现象,称为风暴潮。风暴潮、天文潮和近岸海浪结合引起的沿岸涨水造成的灾害,称为风暴潮灾害。
8.1.2 海浪灾害
海浪是海洋中由风产生的波浪,包括风浪及其演变而成的涌浪。因海浪引起的船只损坏和沉没、航道淤积、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和海岸工程损毁、海水养殖业受损等和人员伤亡,称为海浪灾害。
8.1.3 海啸灾害
海啸是由海底地震、海底火山爆发、海岸山体和海底滑坡等产生的特大海洋长波,在大洋中具有超大波长,但在岸边浅水区时,波高陡涨,骤然形成水墙,来势凶猛,严重时高达20至30米以上。海啸灾害指特大海洋长波袭击海上和海岸地带所造成的灾害。
8.1.4 海冰灾害
海冰是由海水冻结而成的咸水冰,其中包括流入海洋的河冰和冰山等。海冰对海上交通运输、生产作业、海上设施及海岸工程等所造成的严重影响和损害,称为海冰灾害。
8.1.5 近岸海域
我国领海外部界限向陆一侧的海域。渤海的近岸海域,为自沿岸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向海一侧12海里以内的海域。
8.1.6近海海域
近岸海域外部界限向海一侧至东经130°以西的渤海、黄海、东海、台湾海峡、南海及邻近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