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扶贫归根结底在扶贫,总体要求是精准
电商扶贫是电商与扶贫工作的融合,电商特征明显,但根本还是扶贫,电商只是载体而不是目的,最终检验成效的是扶贫效果。同时,电商扶贫也不是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必须要精准到人到户,体现为实实在在的卖出去、挣回来,让老百姓感受到实惠。
所以,《意见》的指导思想就明确指出:“以贫困县(832县)、贫困村(12.8万)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电商服务平台,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从这个指导思想就可以看出,电商扶贫要在贫困地区开展,重点在农产品上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最终体现在当地农特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