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扶贫意义重大,但还在起步期,基础较弱
凡谋大事者,必观大势。电商扶贫将来怎么搞,首先要看电商扶贫现在怎么样。是不是在贫困地区开几个网店就算电商扶贫,是不是找几个电商代卖几件农产品就是电商扶贫,是不是电商扶贫就已经让贫困地区天翻地覆发生根本改变了等等,这些问题要有一个准确判断。
《意见》一开篇明确指出,“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交易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已成为农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商贸流通、带动创新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动力”。显然,电商带给农村电商的上述五大意义也同样适用于贫困地区,甚至在贫困地区意义更大。因此,必须对电商扶贫从更宽广的角度来认识,从更重要的角度去对待。
但是不是电商一来,扶贫效果就立竿见影?还是需要一个过程和相关条件支撑,这就是《意见》指出的,“从总体上看,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统筹引导,电商人才稀缺,市场化程度低,缺少标准化产品,贫困群众网上交易能力较弱,影响了农村贫困人口通过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和增收脱贫的步伐”。
电商扶贫可以寄予厚望,但目前还在起步期、成长期,需要更多呵护。由此,《意见》的出台也就体现出及时性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