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6 11:55:00 | 来源:中国政府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马骅

关键词:十三五,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总体思路,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为宗旨,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完善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为保障,更加注重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更加注重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更加注重释放政策动力与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更加注重推动改革创新与对内对外开放相结合,着力解决制约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着力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着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加快发展、缩小差距。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统筹考虑当前与长远、城乡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和难点,全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产业发展新优势,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持续健康发展,逐步缩小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始终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增强各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绿色发展、保护生态。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推动经济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绿色发展之路。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民族地区资源环境条件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特色,科学确定发展模式与实施路径,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薄弱环节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任务。

  ——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鼓励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释放改革活力,全方位拓展开放合作,努力构筑民族地区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

  ——坚持国家支持、自力更生。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紧紧抓住国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机遇,坚持加大中央支持与激发地方内生动力相结合,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厚植发展优势,加快发展步伐,提升发展水平,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坚持民族团结、共同发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促进各民族唇齿相依、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以繁荣发展促进团结稳定,以团结稳定保障繁荣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民族地区特点、体现各族人民意愿的团结发展道路。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按照确保到2020年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经济发展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与全国差距明显缩小。农牧区加快发展,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化水平大幅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社会事业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城乡差距明显缩小,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就业更加充分,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享有,人民群众整体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弘扬,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备,文化产品日益丰富,文化产业持续壮大,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建设成效凸显,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显著提升,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民族团结更加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全社会“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思想全面加强,各民族群众“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不断增强,民族理论政策创新发展,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日臻完善,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逐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第三章 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由于历史、自然和地理等原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致贫情况复杂、表现特殊,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必须牢固树立科学治贫、精准脱贫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采取超常规硬举措,健全扶贫工作机制,确保如期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按照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民族自治地方、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贫困地区为主战场,加快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瓶颈,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下同)

  第二节 分类推进特殊贫困地区发展

  坚持民族和区域相统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民族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积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支持搬迁户新建安置住房,加快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依托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及旅游景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重点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和水利扶贫,支持绿色农林畜产品生产,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国家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水利设施项目建设,设立生态公益岗位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脱贫,创造更多公益性就业岗位,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推进整村整族精准脱贫,分期分批推进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对特困民族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提升贫困群众素质和激发内生动力扶贫。对守土戍边不宜搬迁的陆地边境抵边一线乡镇贫困村边民,采取特殊扶持政策,加大边民扶持力度,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就地就近脱贫,确保边民安心生产生活、安心守边固边。(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民委)


  第三节 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攻坚

  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健全帮扶体制机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各方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优势,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搬迁扶贫、交通扶贫、网络扶贫、生态保护脱贫、水利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社保兜底脱贫等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采取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创新、医疗卫生、技能培训等综合措施,着力提高贫困群众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社保等方面保障水平,让贫困群众获得更加持续稳定的脱贫增收能力,最大限度消除返贫现象。(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科协)

  加大国家扶持力度。支持贫困民族地区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重点支持少数民族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和“互联网+”产业扶贫,实施电商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工程,拓宽群众增收致富门路。加快推进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解决民生领域突出困难和问题。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优先解决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深度参与脱贫致富方面的作用。加大对贫困民族地区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劳务协作对接扶贫、“百县万村”扶贫、“万企帮万村”扶贫等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团体、民营企业、个人参与支持贫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民族地区计划。(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教育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国家民委)


<  1  2  3  4  5  6  >  


[打印]

[[收藏]]

[T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