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 2016-09-20 08:40:54 | 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教育扶贫,精准扶贫,海南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

按照“省级统筹、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成立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见附件),统筹协调全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省教育厅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市(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制度,指导各市县教育扶贫和有关高校对口帮扶工作。

市县教育局都要成立本地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教育扶贫工作责任制,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定期研究解决教育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市县扶贫部门参照省扶贫办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逐级帮扶工作责任制

按照省重点项目的推进要求,省级、市(县)、乡镇、学校、班级层层签订教育扶贫工作责任状。省教育厅与各市县教育局签订教育扶贫工作责任状。各市(县)实施“一校一对策、一生一责任人”的帮扶机制,县级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口帮扶乡镇、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对口帮扶乡村学校、学校负责人对口帮扶班级、学校教师对口帮扶学生。通过层层包干,确保每所薄弱学校有扶贫联系人、每个贫困家庭学生有帮扶责任人,定点跟踪,精准帮扶,一包到底。

(三)编制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台账和作战图

省教育厅制定奋发村47个贫困户对口帮扶脱贫责任分解台账表(另行印发),由厅派驻奋发村第一书记和对口帮扶脱贫学校(单位)研究编制每一贫困户的脱贫实施方案,确保2018年47个贫困家庭全部脱贫。省、市(县)教育、扶贫部门在摸清核准扶贫对象的基础上,利用现代科技管理手段,构建覆盖贫困地区每所薄弱学校、每个贫困家庭学龄人口的帮扶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一校一改造方案、一户一帮扶方案、一人一资助方案”,明确对每所薄弱学校、每个贫困家庭学龄人口帮扶的目标、任务、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在此基础上,绘制全省教育精准扶贫的作战图,按图作战,精准扶贫,按时保质完成教育扶贫任务。

(四)突出县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

县级是落实教育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举措、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将包保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帮扶对象落实到具体学生、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学校、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年度。要将教育精准扶贫纳入本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在政策上重点支持、项目上重点安排、资金上重点帮扶、工作上重点推进。要建立到校到人的精准扶贫数据库和网络管理平台,详细清查办学条件现状,核实办学条件缺口,实施清单式管理,确保数据准确、管理规范。要建立健全教育精准扶贫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五)加大资金使用和管理力度

切实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投入。省教育厅配合做好扶贫项目和省级财政的总体规划,统筹中央、省级财力向教育脱贫任务较重的市县、地区和定点村倾斜,打好教育脱贫歼灭战。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扶贫对象精准发力。完善教育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分配、使用、立项、审批、实施、绩效评价等具体操作规程以及公示公告制度,健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察等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六)抓好教育扶贫监督检查工作

建立和完善“县级自查、省级督查”的教育精准扶贫检查制度,重点检查教育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程进展和扶贫工作成效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乡镇、学校自查的基础上,每年对教育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建立检查报告制度;省教育厅在市县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市县加叉检查、派出检查组、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建立通报、约谈、督办和联动机制。

(七)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教育脱贫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教育脱贫的各项惠民、强民、富民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读、项目实施、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宣传推进教育精准扶贫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教育精准扶贫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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