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5-2019年)

发布时间: 2016-09-20 08:38:03 | 来源: 财务处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湖北,教育扶贫,精准扶贫

二、重点项目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孩子在优先享受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予以最大限度的资助。学前教育阶段,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费、课本费全免,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费全免,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费全免,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阶段,完善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减免制度,高校内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大学生。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引导各地设立特困学生救助基金,采取优惠政策叠加的方式,加大对特困学生的救助力度。

(二)优质学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进一步增加贫困地区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为贫困地区培养更多人才。实施优质高中招收农村学生计划,各地要安排更多的优质高中分配生名额,招收贫困地区优秀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和贫困家庭学生。加大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在湖北的实施力度,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湖北的部分招生名额,全部面向国家贫困县;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参照自主招生办法重点招收农村学生;省属重点院校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个计划,面向贫困县招收农村学生。实行省属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三)特殊群体全面关爱

落实《湖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在37个贫困县特殊教育学校和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建立40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齐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和康复训练。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义务教育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达到6000元,以后逐步提高。

对农村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支持37个贫困县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开设亲情电话,聘请“代理(爱心)妈妈”,招募志愿者,进行“生活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对社会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留守儿童关爱中心,省给予专门的经费支持和奖励。

坚持“两为主”方针,将贫困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面纳入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与同城学生在收费、资助、学籍异动、入队入团、评优表彰及参与各种活动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随迁子女异地升学考试政策,在我省各地初、高中就读并获得统一学籍的随迁子女均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高考,享受当地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四)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改造

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5年规划,将贫困县(村)所在学校全部纳入“全面改薄”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范围,优先安排建设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分项、分校推进”的原则,确保贫困县(村)所有学校校舍、教育装备、图书、生活设施等达到国家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到2018年共完成3861所义务教育学校改造任务,其中2015年1569 校次、2016年1516校次、2017年1447校次、2018年1556校次。

统筹实施普通高中改造项目,在科学布局的基础上,每年重点改造16所左右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着力加强薄弱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场地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

(五)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

应对新的人口政策,建立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大力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集中建设资金,重点向37个贫困县倾斜,向贫困村所在乡镇倾斜,实现贫困县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全覆盖。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行政村延伸,支持县乡两级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现有富余的校舍新建、改扩建一批附属幼儿园,逐步实现贫困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到2019年,共完成945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2015年223所、2016年210所、2017年171所、2018年171所、2019年170所。

(六)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素质提升

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探索建立全科教师培养模式,加强乡村教育本土化人才培养,重点为村小学和教学点培养全科教师;省属普通高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要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从2015年开始,“国培”“省培”项目重点向贫困县倾斜,培训经费70%以上用于乡村教师,实现贫困县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全覆盖,其中2015年43288人次、2016年43540人次、2017年42754人次、2018年70365人次、2019年59217人次。将34所中等职业学校的4300余名教师,全部纳入省免费培训计划,其中2016年培训1760人、2017年培训1760人、2018年培训850人。

(七)贫困地区职业学校质量提升

支持贫困县每县重点建设1所标准化的中等职业学校。从2016年起,对34个有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县每县投入100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学校基础能力达到规定标准,满足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支持职业院校办好一批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涉农特色优势专业,满足地方产业发展与扶贫开发需要。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每年从贫困县招收初中毕业生到大中城市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学费、生活费全免的职业教育,优先安排就业;学生毕业后若继续就读高等职业院校,仍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八)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技能培训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贫困人口为重点,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主阵地,发挥涉农院校的优势和作用,构建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和培训体系,采取送训下乡、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等多种形式,每年开展各类技术技能培训100万人次。其中,对在家务农的群众就地就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转移就业和劳务品牌培训,对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使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在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公益性改革试点,重点面向农村地区、贫困山区的农民试行免费学历教育。

(九)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

建立贫困家庭大学生实名制信息库,摸清核准学生家庭背景、学业情况和就业创业意向。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机制,点对点做好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规划指导、创业教育培训,举办专门招聘会,挖掘适合性就业岗位,优先推荐和帮助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和支持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对高校毕业后服义务兵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建立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制度。支持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科技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等办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高校,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十)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

继续加强贫困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扶贫”,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将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贫困地区,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优质数字资源的开发和应用,巩固提升贫困地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逐步扩大“在线课堂”开设规模,让贫困地区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资源”。探索建立贫困地区农村教学点网络学校,采取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光盘授课等多种形式,促进贫困地区农村教学点开齐开足课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到2018年,全省3973个农村教学点实现与省级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其中2016年1986个、2017年1192个、2018年79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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