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教育局:
现将《湖北省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5-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16年3月底前,将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案报经当地党委政府审定后报省教育厅。
附件:
湖北省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
(2015-2019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发〔2015〕19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扶贫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根本性作用,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以扶贫开发重点县(村)薄弱学校为主攻方向,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延伸,坚持“精准扶贫,教育先行;教育扶贫,育人为本”,充分发挥教育扶贫的人才、智力、科技、信息优势,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遍及每一名教师,教好每一名学生,温暖每一户家庭,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提高贫困家庭脱贫能力,遏制贫困代际传递,为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育人为本,脱贫为要。将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突出教育扶贫的“造血”功能;通过帮扶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创业,带动贫困人口的素质提升,助推贫困地区整体脱贫。
——全面覆盖,精准施策。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构建到学校、到教师、到学生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因地制宜,因校谋划,因生施策,确保扶持到校、资助到生。
——项目支撑,改革驱动。聚焦贫困地区的每一所学校、每一名教师、每一个学生,加大教育政策和项目的整合力度,采取超常规的改革举措,向贫困对象精准发力,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激发贫困家庭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
——五级联动,协力推进。坚持省级统筹、市(州)协调、县抓落实,建立省、市(州)、县(市)、乡(镇)、学校五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多点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格局。
(三)范围对象
按照“全面支持,不落一县;重点建设,不落一校;对口帮扶,不落一户;困难资助,不落一生”的工作要求,全省教育精准扶贫的范围对象为:37个贫困县、4821个贫困村、3861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初中592所、小学2252所、教学点1017个)、34所中等职业学校、79所普通高中;76.6万贫困家庭学龄人口。
(四)工作目标
——学龄人口全部入学。贫困地区学前一年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困难学生全程资助。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
——薄弱学校全面达标。完成3861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任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支持34所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促进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教师培训全员覆盖。将贫困县(村)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轮训一遍,共完成26.3万人次培训任务,着力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智力扶持全力支撑。采取对口帮扶和阶梯帮扶的方式,推动高校与37个贫困县建立帮扶关系,在人才培养、区域规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撑。
——均衡发展全数实现。巩固提高18个已通过国家验收的县(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确保未接受国家验收的19个县(市)到2018年全部通过国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