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脱贫攻坚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发布时间:2018-04-24 09:16:28 | 来源: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作者:黄承伟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扶贫,脱贫,贫困,攻坚,发展

2.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论研究:延伸和拓展

“反贫困”的意图先于贫困研究本身,二者紧密相连是贫困研究的重要特征。研究者和实践者都希望运用科学和理性透视贫困现象的成因与机制,从而做出干预和改变以达到特定价值条件下的减贫目标。脱贫攻坚的实践在不断取得减贫成效的同时,也为反贫困理论创新提供了契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引领了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基于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以及深入实践,学术界也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延伸和拓展了习近平扶贫思想,主要体现在贫困识别与瞄准技术方面、反贫困与贫困治理议题以及反贫困理念等方面。

(1)精准扶贫视野下的贫困识别与瞄准

识别与瞄准是反贫困的前提条件,政策实践的不精准则是反贫困取得成效的直接障碍。已有研究不仅充分解释了何以“瞄不准”,何以偏离目标,同样也为政策瞄准提供了诸多用以改进的机制和对策建议。从反贫困实践出发,研究者主要在“科层制”和“项目制”的视野下,分析了两种政策执行模式所面临的各类实践困境。

扶贫行动不仅有来自科层制张力的阻碍,也会陷入乡土复杂治理情境的陷阱。有研究指出,基层反贫困的实践逻辑、结构关系及其绩效,会直接影响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目标的实现。另一些研究详析了“瞄准”受制于“三重对焦”机制:瞄准贫困村、瞄准贫困户、贫困户核查,分别由扶贫办、村干部和驻村干部执行,这一过程中福利均分原则、村庄政治结构以及扶贫考核压力都限制了完全按照经济收入来进行贫困识别。出现这些不精准的情况,从反面呈现了脱贫攻坚实践偏离习近平精准扶贫方略所引发的问题,也说明坚持精准扶贫方略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

科层制固有的逻辑和张力使得反贫困难以完全依靠科层体制实现,还需要其他制度安排来突破困境,项目制由此成为扶贫开发的重要载体。尽管项目制旨在克服贫困科层治理的困境,但其依然无法完全摆脱既有基层科层结构与治理情景的制约。地方精英的强势存在会对项目的精准落实产生影响,扶贫项目目标偏离的问题必须在克服精英俘获现象的前提下才能得到解决。还有研究表明,在精准识别过程中以追求工具理性为目标的国家逻辑和以追求价值理性为目标的乡土逻辑二者之间的张力仍然是困扰精准识别的主要障碍 。

针对政策执行情境的约束,“驻村帮扶”成为破解上述难题的可行路径,在一定程度上试图去克服了上述两种治理机制的缺陷。有研究者以“双轨治理”新概念来分析国家设置的“第一书记制度”与“村支书制度”在扶贫领域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治理格局及其风险。有的研究把驻村干部制度研究纳入乡村治理以及国家政权建设的宏观背景之中,通过对个案的分析,揭示干部驻村实践中的困境、原因及其后果。有研究认为,驻村干部的介入使乡村基层出现了多元治理的局面,为基层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如何增强村级组织与村干部自身的号召力及执行力,而不是用政府之手接管其工作,仍是改善乡村基层治理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还有学者指出,驻村帮扶对于实现精准扶贫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实现精准扶贫目标,要把贫困村的治理放在驻村帮扶的首要位置,通过扶贫项目实施来完善贫困村的治理结构以实现精准扶贫目标。另一些研究则认为,为了克服目前驻村干部制度的实践困境,需要采取增加驻村干部权力、加大资源支持以及打破乡镇干部与村干部之间的“共谋”“垄断”等措施。显然,瞄准面临诸多障碍,也需要消耗资源来实现“准”的目标,对此,研究者指出:“扶贫瞄准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不能仅由瞄准精度指标来衡量,瞄准精度与扶贫效率的关系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境来探究” 。

总之,“识别”与“瞄准”研究,深化了对于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必要性的认识,提供了将这一方略落实好、落实准的实践路径,为政策的推进提供了有益参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理论支撑。

(2)完善贫困治理体系视野下的精准扶贫

基于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实践,研究者开始突破传统政策执行话语体系,将“反贫困”与“治理议题”建立逻辑关联。精准扶贫实践同乡村治理复杂关系催生了这一研究场域的兴起。一方面,十八大以来扶贫政策的落实为乡村治理研究提供了新的载体;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研究的话语与范式扩展了反贫困研究的理论视域。这些研究多意识到,基层治理结构与贫困治理结构的耦合关系,二者良性互动对于贫困问题的解决,或是基层治理的改进都有重要意义。正如习近平指出那样:“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选好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要下决心解决软弱涣散基层班子的问题,发挥好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研究者首先分析了二者张力对于贫困治理造成的障碍,“通过对农村精准扶贫实践过程的考察发现,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和权威的缺失与不足是导致精准扶贫实践困境的重要原因” 。“由于精英治理存在‘精英俘获’‘不稳定性’等问题,乡镇政权在精准扶贫中应该积极转变过度依赖精英扶贫的理念,向培育社会组织、多元化扶贫主体转变。” 有研究突破农村治理内卷化定性研究的局限,从实证层面证实农村治理内卷化和参与式扶贫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

在一些研究者看来,有必要将社会治理纳入开发扶贫全过程,奠定扶贫开发的社会基础,才能达成扶贫与开发有机结合,真正实现脱贫致富。对此,有研究认为,只有资源、技术、制度和文化相辅相成、四位一体的作用,才能够在根本上确保脱贫攻坚目标的顺利实现。

基于这些理论以及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创新,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分析框架,诸如“接点治理“”“复杂政策”“在地治理”等。其中,“复杂政策”的分析认为,在贫困的治理领域中,中央政府在常规的目标设定与督查考核之外,通过出台纲领性、指导性的专项政策,以及扩大社区参与等多种控制手段来规训地方政府的偏差行为。“复杂政策”治理模式旨在建立“央—地”之间的协作机制,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而弥合中央政府对政策推进的总体控制与地方政府在行政实践中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张力。“在地治理”则强调在贫困“历史情境”“生活脉络”探索反贫困的可能性,认为扶贫“不应只注重技术化的瞄准与规范化的监察,更不是对传统地方性文化的贬抑与革除,而是立足于在地文化资源的挖掘,重建集体的公共规范、社区认同与文化自信” 。总之,这些研究背后都包含了一致的认识前提,即精准扶贫方略不仅是扶贫开发在新时期的延续,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的新实践,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载体。

(3)基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脱贫攻坚理论创新

十八大以来,反贫困理念与路径产生了诸多创新。新的理念和路径不仅有助于满足贫困人口的真实需求,也很大程度促进了新贫困治理体系的形成。围绕如何实现扶贫开发的精准和有效,研究者提出了诸如“三维资本”“反脆弱性发展”反贫困理念。前者认为,完善新型农村反贫困机制需要发挥物质资本的基础性作用、人力资本的智力支持作用以及社会资本的效应提升作用;后者则指出,反脆弱发展与以往的发展模式相比,它以是否减少了脆弱性作为评判发展的标准,它着眼于未来,注重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消减脆弱性、防患于未然,强调人在减少脆弱性中的主动性。对于精准扶贫重中之重的深度贫困,研究者提出“现代性伦理”缺失、“公共物品”供给失衡,是深度贫困地区陷入“经济性贫困陷阱”的主因,因而深度贫困地区要特别注重综合治理,例如需要建立学前教育和儿童营养计划等来全面系统地治理深度贫困。

在具体的脱贫路径方面,理论创新更为活跃,体现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保护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等方面,或是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的全新理念和思路,或是在原有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推进和延伸,从而有效扩展了脱贫攻坚的“工具包”。例如绿色扶贫和生态扶贫,有效回答了在扶贫开发过程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问题,这一理论创新破解了以往实践中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矛盾,将一种二元性的价值选择在发展话语下得到了统一。

综上所述,在习近平扶贫思想引领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开发理论创新进入了新的历史高度。其关键在于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推进了脱贫攻坚实践,影响了贫困发生和反贫困实践的诸多结构性要素,从而为相关研究带来了全新的问题和经验极大地促进了相关理论的发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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