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27个省份印发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
国家卫计委基层司副巡视员刘利群指出,目前,全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有27个省(区、市)印发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整体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了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体系。
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已基本实现村村有卫生室、乡乡有卫生院、每个街道都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群众可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各地大力加强“5+3”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开展全科医师特岗计划试点,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推行医师多点执业,有效充实了家庭医生队伍。
四是群众获得感得到提升。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区,城乡居民就诊下沉效果逐步显现,健康管理效益逐步提升,“家庭医生朋友”的概念和“贴心人”服务模式深入人心。
刘利群指出,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目标是:在全国85%以上的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要解决好“两个积极性”问题。
一是要调动群众参与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为签约居民提供预约门诊、优先转诊、慢病长处方、家庭护理、健康管理等差异化服务措施。在医保方面,通过提高报销比例、连续计算起付线等医保优惠措施,引导居民主动签约。同时,要不断改善基层服务条件,加强基层与医院的上下联动,让签约居民就近享有优质医疗服务。
二是要调动医务人员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充分发挥绩效分配制度的正向引导作用。在编制、人员聘用、在岗培训、评奖推优、职称晋升等方面重点向承担签约服务工作的人员倾斜,为家庭医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记者白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