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刘司长,土地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我请问您第一个问题,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工作中是如何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第二个问题是,设施农业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在设施农业发展方面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哪些用地支持政策?谢谢。
2016-12-08 10:31:26
刘明松: 谢谢记者的关注。就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首先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上予以支持,为了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国土资源部目前正在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目前《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的批准,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正在抓紧推进。《调整方案》充分考虑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合理调整各省区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的规模,并明确要求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促进形成合理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
第二,在土地利用计划方面予以支持。国土资源部政策明确,各地单列安排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时候,要安排不少于国家下达当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农村产业灵活发展用地需要,为农民住宅、农村发展等提供用地保障。同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2015年起,由各省区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的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建设单独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2016-12-08 10:32:15
刘明松: 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包括设施农用地的发展,在这方面的用地支持,最大的支持就是明确设施农用地是按农用地进行管理,而不是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近些年来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在设施农用地上专门研究制定政策,支持设施农业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2010年两部曾出台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用地政策,根据设施农业的发展情况和国有化粮食发展需要,2014年两部又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规定经营型的畜禽养殖、工厂化的作物栽培、水产养殖以及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的生产设施、辅助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都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无须按建设用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增强操作性,同时又明确对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提出用地规模控制要求。在具体的实施上,归经营者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政府签订协议,约定土地使用条件和土地复垦义务后就可以从事设施农业生产。同时,为了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明确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建设范围,严禁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从事非农业建设,要确保农地农用。谢谢!
2016-12-08 10:36:35
经济日报社记者: 我的问题想问工信部的领导。应该说工业化和信息化在“三农”工作当中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对于农村的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一个基础性和保障性的作用,请问工信部的领导,工信部在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从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哪些打算?谢谢。
2016-12-08 10:39:43
罗俊杰: 谢谢媒体的关心,工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部署,结合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我们扎实推进一些相关的工作。特别是在去年国办93号文件下发以后,我们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进行了内部的部署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两化融合发展基础助力农业新型业态发展
今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共18个重点任务,包括工业云和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助力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等内容,扎实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二)开展试点示范引导农业产业集聚发展
资金支持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设立了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2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60亿元,在《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的基础上,聚焦现代农业机械等重大项目予以支持。2015年以来,通过技术改造、专项建设基金共支持农业方面项目达22个,总投资91.35亿元。在试点示范方面,创建了“农产品深加工·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产品深加工·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农副产品加工·宁夏贺兰山工业园区”、“高原绿色食品·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食品领域示范基地24家,在加强技术创新、土地集约利用、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两化融合等方面积极推动相关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
2016-12-08 10: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