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232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其中,2016年脱贫50万人、2017年脱贫56万人、2018年脱贫55万人、2019年脱贫46万人、2020年脱贫25万人。”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7月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扶贫办主任刘志杰说。
山西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省份,目前全省有贫困村7993个,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28.3%,剩余的农村贫困人口80%以上集中分布在西部吕梁山黄土残垣沟壑区、东部太行山干石山区和北部高寒冷凉区三大区域,这些地方生态环境脆弱、产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不足,是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
为此,山西省委、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刘志杰表示,实施意见结合山西省情实际,提出将围绕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培训扶贫、生态补偿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和社会力量帮扶实施八大扶贫工程和二十项扶贫行动,以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据介绍,山西今后将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与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完善金融扶贫精准服务,支持金融机构细化落实扶贫再贷款、政策性扶贫贷款等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推进金融富民扶贫工程。
此外,在脱贫攻坚组织保障方面,山西明确提出今后将强化脱贫攻坚的成效考核、完善贫困退出程序和标准、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评价,建立完善考核、退出、评估“三位一体”的脱贫成效评价机制,形成党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