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水英:扎根山区创佳绩 扶贫开发显双赢

发布时间: 2014-10-13 16:06:0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务院扶贫办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山区 开发 慈善 扶贫

三、成效及作用

通过公司近年来的发展,对调整当地农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实现了当地农户与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信息、市场方面的“高位嫁接”和“互动双赢”,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探索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促进集约化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公司+土地合作社+农户+基地+物流+市场”的经营模式,集约化流转耕地,建设永久性种植基地,实施现代化的农业种植。对进一步提升土地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具有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二)改变扶贫方式,创造造血型扶贫模式。通过示范园区建设和现代化的生产经营,吸收土地流转和县内生态移民搬迁农户在基地务工和经营,为他们创造了稳定的就业、学习及技术推广的良好平台。通过在基地的实践和学习,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为他们今后从事蔬菜种植奠定基础。并以订单农业收购菜农的产品,降低他们种植的风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农户的收入。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发展空间,鼓励农户自主经营,主动脱贫致富。

(三)新品种及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新品种引进和选育、覆膜压沙、育苗移栽、水肥一体化节水节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检验检测、冷链保鲜等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产品的商品率。实现单位产量提高15%,节水利用率达20%以上,病虫害防治效果达95%,劳动生产率增长15%,土地产出率增长25%,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由低投入、低产出、低效益向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发展步伐。

(四)有效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企的互惠双赢。通过吸收农户在基地务工和学习实践,将他们从自家耕地解放出来,实现在家门口的就地转移,“既当地主又当工人”。在取得每亩土地流转收入600元的同时,通过在公司基地务工每人每月平均创收3000元左右。在确保农民增收的同时,为公司解决了用工人员,实现了农企的互惠双赢。

(五)拓宽销售渠道,解决当地蔬菜销售瓶颈。带动当地农副产品打开东南沿海市场及东南亚等市场,拓宽销售渠道,解决当地蔬菜销售瓶颈。在进一步带动当地农民扩大优质蔬菜种植面积的同时,加快了当地种植结构调整步伐,为培育当地的蔬菜产业发展,增加新的地方经济增长点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经验和启示

公司在西吉县经过近几年发展,看到当地农户通过公司的示范带动和创造的就业在发家致富方面取得的成效,看到当地农户在蔬菜种植方面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有效证明这种造血型扶贫开发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总结扶贫开发过程,得出以下经验和启示。

(一)改变扶贫方式。对广大农户而言,给予性的扶贫只能解决眼前的贫困和一时的现状,返贫率太高。要彻底改变贫困面貌,需要创造争取稳定收入的环境和条件,通过农户自身的努力改变现状。转变贫困农户等、靠、要的脱贫思想,树立珍惜改变自身现状的机会和脱贫致富的信心,通过自身的争取和奋斗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二)科技创新。没有科技创新,就没有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大科技投资力度,有效提高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含量,不断探索和改变种植模式,解决和克服自然环境及客观因素带来的障碍,才能创造出更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做大做强企业。企业创造和提供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环境和条件,没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贫困农户的进一步提升成为无水之源。作为公司的法人和贫困致富的领头人,要进一步做大做强企业,延长企业生产链。将现有的种植经营向产品深加工延伸,开拓秸秆、菜叶等种植附属品加工领域,形成循环产业链条,在提升公司实力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收条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为贫困农户的脱贫致富做坚强后盾。

(四)社会救助。对没有劳动能力和就医、就学导致贫困的农户,需要社会各项的热心帮扶和救助。充分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众人拾柴火焰高”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给他们带去生活必需品和生活的信心,共同树立共同难关的决心,协助他们过上好日子。(国务院扶贫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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