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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克和7岁的弟弟。弟弟总缠着哥哥让他表演“动耳朵”,在哈里克失去联系的几年中,母亲反复跟弟弟提起哥哥的特征:耳朵会动。A18-A19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卢美慧
哈里克的左腿上有一条15厘米长的疤痕,这是他被拐之后,在东莞参加一次“帮派斗争”时被对方砍伤的。
【对话人物】
哈里克(化名) 18岁,新疆库尔勒人。7岁时被人骗到东莞,开始偷盗生涯,历经8年后被解救。15岁到17岁,他被安排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读学校学习,他的管教老师阿比德说,哈里克是最让自己欣慰的孩子之一。如今随母亲一家生活在库尔勒市。
【对话动机】
《爱在旅途》是一部以解救新疆流浪儿为主题的电影,7月12日在北京某剧院上映。电影讲述了一群新疆儿童幼年被骗至全国多地,由“蛇头”威逼虐打被迫从事偷盗活动,而后被解救走上正途的故事。
库尔勒青年哈里克就是电影中的原型之一,7岁被人从新疆骗走,哈里克在广东当了8年小偷,挨打、偷盗、挥霍、染毒、混社会、夭折的初恋。“那段经历比电影残酷。”
来自新疆民政部门的统计,2011年全国打拐行动开始后,全疆各级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3838人次,3858人次被从外地接回。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哈里克决定不了自己的过去,但他有能力把握好自己的未来。
新京报记者 卢美慧 实习生 曹忆蕾 新疆库尔勒 报道
现在,哈里克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看家里电动三轮车的电充好没有。库尔勒城市不算小,但拉活不管远近都是每人一块钱,一天下来,好的时候能赚100到150块钱。
开三轮车的工作之前是卖炸鸡、卖烤全羊,都是辛苦而收入不多的营生。幼年的哈里克,有时一天就能偷到两三万元。“现在钱赚得少,但都是干净的,这让我心安。”他说。
“我的经历比电影残酷”
新京报:《爱在旅途》的电影看了吗?里面有很多是你的亲身经历。
哈里克:我没看过完整版本,之前有电视台记者采访我,后来节目里出现了一些(电影)片段。不只是我,那些年很多新疆孩子都经历了这一切,比电影中还残酷。
新京报:你当时是怎么被骗到外地的?
哈里克:我两岁时亲生父母就离婚了,我跟爸爸生活。后来爸爸带我去吐鲁番打工,有天他的一个工友跑来跟我说,我爸爸把人打伤了,他要带我去找爸爸。
新京报:结果没见到爸爸?
哈里克:我被带上了火车,火车开了两三天,我们在东莞下车。这人把我带给一个叫艾哈买提的新疆老板,我说我要找爸爸,他们说“没爸爸了,以后你的工作就是偷东西。”
新京报:那时你才7岁,很害怕吧?
哈里克:害怕,我小时候特别老实,完全被吓傻了。他们让我偷东西,我不肯,爸爸从小就教育我不能随便拿别人东西,要做个好人。
新京报:后来呢?
哈里克:他们把我关到宾馆里,之后我被交给一个叫买买提的人,也就是我的小老板,十七八岁,很凶,接下来的一周他每天都打我,用皮带或木棍,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说“你让我干什么我干什么”。
新京报:他们会强迫你学偷东西的手法?
哈里克:你在电影里看到在热油里取硬币的场景不是编的,都是真的。有时候是一桶开水,买买提会倒进大半袋洗衣粉,再丢进一块钱硬币,让我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每天晚上练习,不练或练得不好就挨打。
新京报:你记得自己第一次偷东西吗?
哈里克:记得。是个年轻女孩儿,我吓坏了,把手伸到她包里随便抓了个什么就跑,当时捏在手里软软的,以为是钱,跑了很远之后一看,是包纸巾。不过那次买买提没打我,他说“这就对了,以后就这样”。
“整个童年是扭曲的”
新京报:接下来就天天去偷东西?
哈里克:嗯。一睁眼就是“任务”,刚开始每天要偷够5000块,后来是一万块。如果没偷够的话就会挨打。
新京报:偷东西时会被人发现吗?
哈里克:经常被发现,特别是开始的时候。有人发现后追着我们打骂,也有的人很好,说“你们还这么小,不要偷东西了”之类的。
新京报:当时想过求助吗?
哈里克:怎么不想,几乎天天想。但每次偷东西,买买提就在不远处监视着。我们偷东西都是开一辆面包车,小孩到街上,老板在车里。我试过逃跑,但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没钱,根本无处可逃,被抓回来打得更狠。
新京报:不能报警吗?
哈里克:那些年,除了被偷的人,打交道最多的就是警察。我刚到东莞时一句汉语也不会说,后来能讲一些了,我跟抓我的一个警察说,“我是被骗来的,能不能救救我?”那警察什么也没说,后来我被放了,买买提把我接回去,我看到他塞给那警察一块手表。那天晚上我又挨了一顿毒打,那之后我就不想逃了,跑不掉。
新京报:绝大多数警察还是好的。
哈里克:那是我们要打交道的另一类警察。小老板还教给我们对付警察的技巧,首先装作不懂汉语,问什么都摇头;其次是自残,我们从小就练习在嘴巴里含刀片儿,刚开始经常割到舌头,满嘴血,后来就熟练了。如果被抓了就在脑袋或脖子上割一刀,刀口不会太深,但流血一定要多,不够的话就撞墙,这样警察也拿我们没办法。
你可能会说我可以向他们求助,但小老板就会派人在外面等着,况且那时还小,父母找不到,跑出去了也不能独自生存。
新京报:从小看到的大多数都是丑恶的。
哈里克:是的,看不到希望。在东莞和我同龄的孩子,他们有父母陪着,有各种各样的玩具,我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任务,任务。我整个童年完全是扭曲的,不知道快乐是什么。
“我成了另一个买买提”
新京报:那时有没有想过长大以后怎么办?
哈里克:12岁那年,我跟艾哈买提说我想回新疆找我的父母,没想到他很痛快地答应了。但公安局的警察叔叔说和我父亲同名的有几万人,根本查不到。我去了原来的工地和当时住的出租屋,都已经拆了。
新京报:没找到父母,你后来又回到东莞?
哈里克:找到爸爸妈妈是我唯一的希望,找不到他们对我打击非常大。除了回东莞我真的不知道去哪儿。
新京报:后来你也成了“小老板”?
哈里克:回到东莞后,我跟艾哈买提说不想偷东西了。其实我们长大后,他就不太让我们偷了,因为容易被发现,成功率低。我就成了小老板,另一个买买提。
新京报:小老板的工作内容就是监督和培训新来的小孩儿?
哈里克:除了那些,还要打架,要抢地盘儿,最乱的时候一两百人一起打架,因为当时广东这样的团体太多了,每个老板手下有百十人很正常。
新京报:从7岁到15岁,你最开心的事儿是什么?
哈里克:10岁或是11岁的时候,艾哈买提给我过过一次生日,很多人,买了蛋糕、吹蜡烛,用维语唱了生日歌,还送了手表给我当生日礼物。那次很开心。
还有14岁时,我偷了一个姑娘的手机,她打电话跟我哭,说手机对她很重要,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后来把手机还给了她,在还她之前我存下她的号码。她很漂亮,后来我们成了男女朋友,她对我很好,那是我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