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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异化为资源”和“窗口—包装效应”,就是当今所谓“扶贫乱象”的社会基础。如果加上贪腐,那就更加难以收拾了
最近一段时间,媒体揭露了一些农村扶贫中存在的问题,称之为“贫困县乱象”。有网友总结出“贫困县魔咒”:曰“贪”、曰“浮”、曰“滞”。其实,贫困县存在的问题,恐怕仅以“乱象”定义之,或以贪腐标签之,可能过于表面。我们不妨透过表面现象,尽可能对扶贫进行一番深入的讨论。
“3000万”背后的“真性贫困”和“假性贫困”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简单地回顾一下改革开放以来扶贫工作的历史。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农村贫困人口高达2.5亿。上世纪80年代以“大包干”为核心的富民政策将农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了,中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很快就减少了一半多。1982年,当时的民政部首创“农村扶贫”,试图变“被动的救济”为“主动的扶贫”,改消极的“输血功能”为积极的“造血功能”。后来,国务院专门成立了扶贫办管理扶贫工作,1986年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开发性扶贫,国家财政向贫困地区增加转移支付并拨出扶贫专款。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进一步减少到3000多万。1994年,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将农村贫困标准提高到625元,贫困人口增加到8000多万。经过七年的奋斗,每年投入100—200亿元,到上个世纪末,中国的贫困人口再次减少到3000万。
请注意一个数字,就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末都出现过的“3000万”。这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会不会其中蕴含着某种客观规律?借用一个眼科医学的术语,即对“近视眼”有“真性”和“假性”之分,贫困也可能有“真性贫困”和“假性贫困”。假性贫困乃政策失误所致,一旦政策改变,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所得的效率和效果都极好。但是,这些屡屡扶持仍不得脱贫的3000万人应该属于“真性贫困”,还可能是“高度真性贫困”。因而,沿用老方法“治疗”,效果总是难尽人意。
我们还可以关注一个问题,1995年联合国在哥本哈根召开的关于“社会发展”的首脑会议上,提出的“千年议题”是“减贫”。为什么国际会议不提“消灭贫困”或“消灭绝对贫困”呢?这是有历史教训的:上个世纪40年代末,英国在建立了“福利国家”以后,就宣布英国再也没有穷人了;上世纪60年代中,在美国的“大社会”运动中,也曾宣布美国再也没有穷人了;但是到了上世纪90年代,英国和美国靠社会救助维持生活的人分别约占总人口的16%和10%。这是否说明,以当代人类社会的资源和能力,哪怕是绝对贫困,恐怕都是消灭不了的。
中国的“真性贫困”,涉及到现在常常提起的3个农村困难群体:其一,农村中的鳏寡孤独;其二,生活在“一方土地养不起一方人”的农村地区的困难群体;其三,自然灾害频繁的农村地区的困难群体。很明显,这些困难群体是难以通过“开发性扶贫”的路子摆脱贫困的。2007年,我们建立了普遍的农村低保制度,以救助的方式保障了部分农村贫困人口最起码的生活水平。2010年,农村低保保障的对象人数已达5228万人。但要说明的是,低保制度本身的政策目标是保证政策对象的最低生活水平,而不具备扶持其脱贫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