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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专家谈)

2025-06-05 09:2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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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既包括城市的现代化,又包括农业农村现代化。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以下简称《文选》)中不少著作都对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深刻论述。比如,《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指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战略部署,明确了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宗明义指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并对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重要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所有权、保障承包权、用活经营权》中指出:“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党中央对深化农村改革高度重视。”通过改革不断调整完善农业农村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新征程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遍及全国,极大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之所以能够用有限资源稳定解决14亿多人口的吃饭问题,让全体农民摆脱绝对贫困、同步进入全面小康,实现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城乡关系不断重塑、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关键就是靠改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通过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等改革举措,不断激活乡村要素活力和农业农村发展动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我国农业再获丰收,农村和谐稳定,同时国际环境复杂严峻,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越是应对风险挑战,越要夯实“三农”工作基础。当前,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尚未完全破除,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依然是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比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农业生产效率相对较低、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明显不足,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仅为非农产业的1/4左右;乡村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问题是规模小、布局散、链条短,品种、品质、品牌水平都还比较低,一些地方产业同质化比较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2024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34;农村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也存在保障水平不高、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待加强等短板弱项;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反映,都是发展中亟须破解的难题。

解决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诸多难题,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扣城乡融合发展,对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作出重要部署;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并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这些重大改革举措,既是党中央围绕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任务提出的针对性举措,又统摄于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战略目标之中,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反映了我们党做好“三农”工作的策略和思路。

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不能仅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要充分认识乡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之间的有机联系,注重城乡改革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关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实现粮食安全、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等重点领域,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取得“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改革实效。坚持因地制宜,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大局需要,从本地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入手,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办一项是一项、办一件成一件,不要一股脑去搞脱离实际的“高大上”或“面子工程”的东西。

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突破

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这是因为农村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领域的改革不能局限于某一方面,需要全方位、多领域统筹协调。同时,农村一些领域长期累积的深层次问题往往成为制约改革进程的重要“瓶颈”,具有突出的现实紧迫性和复杂性,需要通过发挥改革的牵引作用进行重点突破。《文选》中多篇著作都对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作出深刻论述。比如,《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坚持创新发展,既要坚持全面系统的观点,又要抓住关键,以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全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需要正确把握的几个关系》指出:“要坚持重点突破,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等等。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要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紧紧抓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谋细抓实改革重点任务,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中指出:“我反复讲,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只有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才能把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主动权。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端稳了中国饭碗,有力维护了粮食安全。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没有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耕地占补平衡存在量不足、质不高等问题。随着我国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端牢中国饭碗的压力仍然较大,比如我国玉米供需依然处于紧平衡,大豆对外依存度仍然较高且进口来源地高度集中,很容易被“卡脖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等,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作出重要部署,这将破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低质量”等突出问题,提升粮食生产的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中指出:“我国农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要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随着居民消费需求变化、城乡关系调整,农业功能从原来的粮食农业拓展为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甚至文化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农业新形态正在形成,这些变化孕育着农业产业革命。从本质上看,农业产业革命是在技术革命性突破的牵引下,通过土地、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重新组合及其持续升级,实现农业生产函数的跃迁,从而推动农业深度转型升级,农业产业链得以延伸,农产品附加值和品质得以改善,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得以提高。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存在着结构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生产要素水平较低、产业链水平有待拓展等问题,阻碍着农业转型升级。从根源上看,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我国农业经营体制不完善和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密切相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经营等;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作出部署,这些举措系统性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将为农业转型升级提供体制保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激发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党中央在“十四五”时期设立衔接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近几年,旱涝等自然灾害多发重发,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脱贫群众的产业发展、就业增收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我国对存在返贫风险的人口实施了动态监测和有效帮扶,在多重冲击下始终筑牢全面小康社会的底线。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面临一些问题,如统筹协调工作不畅、农村集体经济薄弱、部分脱贫人口自主脱贫意识淡薄等。为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提出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的同时,还提出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等,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设置“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章节并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兼顾了防止返贫和治理相对贫困两大目标,有利于激发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新型城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城镇化最基本的趋势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快速城镇化进程,2023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66.2%,提前完成了“十四五”规划中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5%的目标。与此同时,2023年底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8.3%,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7.9个百分点。这说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当前,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一些障碍,比如户籍制度壁垒导致落户难、就业歧视和工资歧视、与户籍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缺失等,导致农业转移人口难以真正融入城镇。为此,必须采取有力举措让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让能进城愿进城的人更快更好融入城市。近年来,各地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进行各种有益探索。比如,山东济南设立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一站式精细化服务,帮助他们更快融入城市,也有助于通过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城乡资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等改革任务,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这将进一步提升中小城市和县城对产业和人口的承载能力,有利于消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后顾之忧,增强其市民化的意愿,同时有助于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孔令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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