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向农村覆盖
近日,民政部发布《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这是国家层面首个关于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标准,为城乡各地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设置养老床位及开展相关服务提供了工作指引。所谓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是指让六十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将床位“从机构搬回家”,通过养老床位登记入册,以家庭为中心,社区为依托,实现上门照护与远程支持、智能辅助等相结合,最大限度保障老人生命安全,让他们不离开熟悉的环境就能享受到专业的养老服务,实现高质量的“原居”养老。
众所周知,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1亿人,占总人口的22%,其中农村老年人口达到1.2亿人以上。由于农村老人“养老不离家”的思想根深蒂固,相较于城市他们的经济基础又相对薄弱,所以绝大多数农村老人都会以“居家”“原居”的养老方式来度过晚年。
但是近年来,农村“空心化”趋势变得明显,“养儿防老”的基础已不牢固;加上农村老人普遍曾长期从事重体力的农事劳动,晚年失能、半失能的情况多、程度高,农村家庭面临的照料负担重;同时,农村的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资源又相对匮乏,这些都导致传统的“原居”养老变得困难重重,成为我国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中的短板。
要在短期内改变农村老人的养老方式或健康状况并不现实,因此,因地制宜、精准提升农村失能老人的“原居”养老质量,探索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等新模式,将专业照护服务更多地送到农村家庭中去,就显得迫在眉睫了。据统计,“十四五”期间,民政部、财政部就组织实施了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截至2024年底,已经累计支持184个地区建设35.8万张家庭养老床位。可以说,这种为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专业化照护服务的模式已经初步确立起来。
对于农村而言,国家层面的服务规范刚刚确定,各地农村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相关工作都还在初步探索中,所以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特别关注:
首先,要加强科技应用,让智慧化设备入户,缩小城乡医疗资源间的差距。由于农村面积大、人口分散,有限医疗资源难以覆盖所有居家养老人员,所以在增设家庭养老床位的同时,尽可能为每个床位都安装紧急呼叫器、生命体征监测带和门磁、烟雾报警器、燃气感应报警器等智能化设备,借助信息化的力量,将上门照护与远程支持、智能辅助等手段相结合,缩短独居失能农村老人突发就医就诊情况的物理距离和反应时间,借助远程健康咨询指导和紧急援助等方式提升安全保障。
其次,要结合社区和养老机构的职能定位,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农村老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消费能力相对较弱,专门开设养老食堂、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成本都比较高,因此不妨充分发掘现有社区、村集体和养老机构的潜能,让他们更多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以社区为例,作为社会组成的基本单元,社区本身就为广大老年人“原居”安养提供了基本条件和环境,周围也汇聚了各类服务主体。合理利用和链接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养老的依托作用,将“社区+物业+养老服务”等模式嵌入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既能减轻运转各类养老中心的资源投入力度,还能进一步加强社区层面养老服务供需衔接,引导“养老顾问”服务、村(社区)“两委”志愿服务者等更多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保障农村失能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中能享受到连续、稳定、专业的高品质养老服务。
最后,还要根据每家每户的情况,实施“一户一策”适老化改造,为老人们提供安心舒心的养老环境。在增设养老床位的家庭,应有针对性地、量体裁衣地为老人们安装呼叫器、活动检测装置,安装起居栏杆、洗澡防滑垫等,为老人们的日常生活尽可能“扫除障碍”,科学合理优化原居养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