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乡村小微企业 壮大富民产业
作者:刘艳、陈凡(分别系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宁波大学研究基地、宁波大学中国乡村政策与实践研究院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乡村产业振兴作出部署和安排,强调要“壮大县域富民产业”,202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坚持产业兴农”“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做好乡村产业发展这篇文章,各地要各展其长,走适合自己的道路。
近年来,各地在乡村产业尤其是特色产业发展上探索了很多方式、路径和典型案例,有效推动了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从全国多个县域的乡村产业实践看,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不断激发乡村产业内在潜力,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着力点就是乡村产业的市场主体,主要是生产经营地点在乡村、用工以周边农民为主、为小微企业的市场主体,即“乡村小微企业”。大批扎根在乡村的小微企业,外接市场、内联乡亲,是乡村振兴中富有活力的实体,是吸收乡村弱势群体就业的主体,也是青年在乡村创业的平台。培育高质量的乡村小微企业,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助于推动县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激活与增强县域经济内生动力;有助于促进形成乡村新的生产性消费需求,从而催生出众多新产业、新业态,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作出贡献;还有助于帮助低收入农民群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同时也要看到,与其他行业的小微企业相比,乡村小微企业主要从事种养业,发展仍面临一些风险与挑战。乡村小微企业普遍科技化、机械化程度较低,比较效益低,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偏弱。以鲜活农产品生产为主的乡村小微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缺乏较强的市场判断能力。一些乡村小微企业自身技术水平低,标准化生产程度低,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和措施方法。此外,乡村小微企业相较城市的一些企业更容易出现缺乏相关技术、营销人才等问题。
要解决好这些问题,需有效组织和动员乡村社会的发展资源,并使之与全社会的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相互融合,以此来有效激活乡村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给予乡村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有效且可持续的支持,可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大对乡村小微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乡村小微企业对生产环境和设施条件改善、新装备的需求较大,比如产地冷库、育苗棚、水肥一体化设备、饲养场扩建与改造、设备更新等等,需要各级政府在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投入。
二是建设乡村小微企业全产业链科技服务体系。改变以往乡村技术支撑侧重于通过单个专家团队、单个项目、单次培训对农户进行技术支持的状况,为乡村小微企业建立全产业链的新型技术服务体制,持续性地为乡村小微企业解决上中下游产业链存在的各种问题,提供“一企一策”的解决支持方案。
三是建立青年乡村创新创业的服务机制。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随着乡村交通以及通信的便捷化和城市生活竞争压力的加大,一批青年选择来到乡村,成为新型乡村小微企业主。需要建立起“陪伴式”的青年乡村创新创业服务机制,持续为他们提供技术和生产运营支持。
四是搭建乡村小微企业与外部资源联结平台。通过平台来整合科研机构、高校以及有志于服务乡村的各类专业人员,利用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为乡村小微企业提供品种、技术、人才、融资、数字化、市场信息、管理咨询、招聘培训、法律等全方位、综合性的服务,扩大乡村小微企业的“朋友圈”。
《光明日报》(2024年10月10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