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9日电 (邓力垚)“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包括南南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始终没能平等获得在全球人权治理领域应有的话语权。”在8日晚进行的2021·南南人权论坛“多边主义与全球人权治理”分论坛上,中外专家高度关注上述话题,他们呼吁,所有国家应在联合国人权机制框架下,得到平等对待。
线上线下的与会嘉宾表示,过去几年,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人权治理问题受到更多关注。在全球化过程当中,联合国人权机制发挥协调作用,提供了对话合作的平台,在此框架下,发展中国家解决人权治理问题,“平等”至关重要。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以没有反对票的结果通过《世界人权宣言》。这个人权文件被认为是联合国建立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的一个开端。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副主席阿斯兰·艾巴锡泽认为,该宣言在此后的人权治理体系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他特别指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以各种限制性措施的形式,采取单边主义的行动,擅自规定共同的价值。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孙萌指出,话语权在国际层面由西方国家控制的较多,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没有得到很好展现,参与、监督和推动联合国人权机制能力始终受到限制。
孙萌举例指出,其一,特别报告程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程序,但是发展中国家代表不足。特别报告程序自建立以来,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已有200多个专家担任过特别报告人,但到目前为止,发展中国家担任过此职的只有中国一个。其二,生存和发展权已经提出近40年,始终处于宣言状态,“在发达国家不支持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无法得到落实。”
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跨文化人权中心教授维姆·扬斯表示,开放的、尊重的、平等的对话非常重要。我们应当在联合国机制框架下,开展更多的论坛,探讨全球人权治理。
土库曼斯坦人文科学和发展国际大学校长阿多达耶夫也表示,希望各国能够在联合国人权平台上,在文化对话和有尊严的基础上进行平等对话,并在保护人权方面开展合作。
“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东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佑武援引《联合国宪章》的内容对平等相待做阐述,他表示,全球人权治理不是少数军事、经济强国的单方面治理,世界各国应当不分强弱,在治理上有平等的地位。
埃及人权组织主席、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伊萨姆·什哈认为,对不同群体的需求应当差别性的对待,有针对性地为人权治理提供解决方案。平等包容、多边主义、国际合作,是多边主义人权治理需要探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