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村庄规划两年来,实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以多样化为美,避免“千村一面”,已完成千余个村庄规划试点编制任务,完成全省5种类型村庄划分和名录公布工作,形成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在支撑乡村振兴中发挥了扎实的基础性作用。
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2019年起黑龙江省开展村庄规划工作,并将其纳入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最终实现村庄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村庄规划强调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将全省行政村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边境巩固类和搬迁撤并类5种类型。
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实施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确定了1000个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占全省村庄总数的11.1%,目前累计完成村庄规划试点编制1027个,全面完成既定试点编制任务;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为全省各地快速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提供了技术支撑;探索建立村庄规划制度支撑,对全省100名驻村第一书记进行村庄规划业务培训,初步探索建立村第一书记兼职驻村、驻镇规划师制度;做好经验总结和典型推广,评选出优秀村庄规划案例59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多样化的村庄规划典型经验,为统筹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划保障。
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在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后,市县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未来,将通过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等,做到不规划、不建设。(孙佳岩 记者 李晶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