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37个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发布时间:2021-06-25 10:17:34 | 来源:湖北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杨霄霄

关键词:湖北,脱贫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馨、袁超一)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突出特征。如何统筹各种帮扶力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此问题,6月24日上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乡村振兴荆楚行”新闻发布会上,省乡村振兴局局长蒋星华作了回答。

他介绍,省委、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将37个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同时,以原省级领导联系贫困县制度为基础,建立省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原则上每位省级领导联系一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指导所联系县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督促联系县健全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适应的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社会动员体系、考核监督体系,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

他表示,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我省还建立乡村振兴区域协作机制,明确由武汉市接续杭州市对口帮扶恩施州,襄阳、荆州、鄂州、仙桃、天门、潜江等6市对口帮扶十堰市,宜昌市、黄石市对口帮扶黄冈市,荆门市对口帮扶咸宁市,随州市对口帮扶神农架林区,压实市州间区域协作帮扶责任。同时,在保持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原结对关系总体稳定基础上,建立乡村振兴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制度,组织350家省直部门、高等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和三级医院定点帮扶37个乡村振兴帮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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