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片桃花源

发布时间:2021-06-22 10:29:07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作者:沈毅 | 责任编辑:杨霄霄

关键词:桃源县,扶贫领域,腐败

“感谢纪委的同志办实事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连日来,在湖南省地方政务网站——红网《百姓呼声》栏目,许多群众特意在网络留言中表达对桃源县纪委监委的感谢。

去年年底,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了湖南省桃源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杨溪桥镇牯牛山村6组组长林某某在组级公路维护和鄢家山大桥修建过程中,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

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再小也要严肃查处。桃源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对信访举报内容进行核实。最终,经过纪检监察干部耐心细致的“带案下访”蹲点调查,事实被查清,20余户群众“被捐款”的1.17万元也被如数退了回来。

拿回了自己的钱,群众心里甭提有多开心。因为对信访办理结果满意,大家便在网上发帖留言,为桃源县纪委监委干部点赞:如果让我评分,你们是100分!

三年来,桃源县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8人,追缴和清退资金397.6万元,连续两年被湖南省纪委监委评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一类县,并被评为湖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6月9日,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召开,桃源县纪委监委又荣获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称号。

“我要举报:桃源县龙潭镇落家坪村邹某某等人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资金为村干部买‘养老保险’……”在桃源全县脱贫攻坚进入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一封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寄到了桃源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件,桃源县纪委监委坚持优先办理、优先回复。为了尽快给群众一个答复,56岁的“老干部”龙锦主动请缨,带着第一纪检监察室的小胡办理此案。

“我连换洗的衣服都没带,第一次跟着龙常委去乡下办案,真没想到会去这么久。”事后,小胡回忆起与龙锦这位“老师傅”核实信访件的过程,依然印象深刻。原以为一个星期就能返回的行程,最终随着调查的深入,他们陆陆续续在龙潭镇待了将近三个月时间。

老将出马,一个顶俩。在龙锦的带领下,调查组一举查清了落家坪村村干部的所有违纪问题。

原来,除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以时任村支书邹某某为代表的落家坪村干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邹某某在村支“两委”班子会上违规决策,向上级虚报落家坪村生态公益林面积6000余亩,将这些上报的多余的面积通过“戴帽”给农户再由村里统一回收的方式,套取生态公益林补贴。在对该村文家坪组公路进行硬化的过程中,他又与村里的报账员虚开工程税发票6万元,借为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的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万元。经群众举报后,这些违纪行为被及时阻止,相关人员也被给予处分。

架桥镇是远近闻名的石料开采加工大镇,境内有大大小小数十家石料开采加工企业。前不久,一条反映架桥镇朝阳村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明和村主任陈某军违规收取石料开采加工企业赞助费的问题线索被移交到了县纪委监委。考虑到架桥镇纪委书记刘源刚到任不久,县纪委监委立即启动片区协作模式,由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何鹏带队,架桥镇、漆河镇、马鬃岭镇、盘塘镇等4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刘某明、陈某军等人违纪问题展开核查。

这一查,就查到了几年前的事。2014年,架桥镇朝阳村村支部书记刘某明、村主任陈某军刚刚上任不久,一心想要把村里建设好,但当资金问题摆在两人面前时,他们却动起了心思,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村里的几家大型石料开采加工企业。

他们以朝阳村村委会的名义,先后分12次向村里的几家石料厂、某源碎石场、某强建材厂等矿山和建筑材料企业以管理费的名义收取费用共计33万余元,并将这些钱全部用于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开支。朝阳村的村容村貌有了改变,刘某明和陈某军却违了纪。

“我们都是为村里好,你们调查我干什么?”在对刘某明进行谈话期间,她矢口否认自己的违纪行为。

“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方法用错了,国务院发布的《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为了让刘某明心服口服,何鹏将法律法规搬了出来。

最终刘某明、陈某军意识到了错误,并作出深刻检讨,两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一定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我们桃源县真正成为风清气正的桃花源。”桃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杜权华如是说。(本报通讯员 沈毅)


[打印]

[[收藏]]

[T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