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是中国发展里程碑

发布时间:2021-03-08 15:43:57 | 来源: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李云龙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扶贫,脱贫,贫困,攻坚,工作

作者:李云龙,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时,对2020年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总结,强调指出,政府较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对工作难度大的贫困县和贫困村挂牌督战,精准落实各项帮扶措施;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帮助返乡贫困劳动力再就业,努力稳住务工收入;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和帮扶。年初剩余的551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随着脱贫攻坚目标的全面实现,困扰中国人数千年的绝对贫困现象从中华大地消失。这是中国发展的里程碑,也是人类历史的重大事件。2020年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年。

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面推进脱贫攻坚。2020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挑战。克服疫情影响成为去年脱贫攻坚的首要任务。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努力克服疫情的影响,狠抓攻坚工作落实。有关部门及时出台疫情下推动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等。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得到控制,脱贫攻坚取得积极进展。到4月底,驻村帮扶工作力量已全部到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达到2019年外出务工总数的95.4%,中西部地区扶贫公益岗位安置了343万贫困劳动力,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和干部人才已超额到位;截至5月31日,25个省份已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达2019年外出务工总数的100.79%。

大力推行消费扶贫。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扩大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要求社会各界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联合27个部门和单位实施30项消费扶贫具体行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9月,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主办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引导动员全社会购买和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拉动贫困地区扶贫产品消费,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国务院扶贫办多次召开全国消费扶贫行动推进会,推进扶贫产品认定,搭建服务平台,营造社会参与氛围,激发市场消费潜力。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100个配套文件,搭建了消费扶贫“1+N”的政策体系。2020年,我国中西部22个省份共认定164543个扶贫产品,涉及1857个县和46426个供应商,已销售3069.4亿元。

实行挂牌督战。经过多年努力,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就,但到2019年底,仍然有52个贫困县没有摘帽,88个村的贫困人口超过1千人,1025个村的贫困发生率超过10%。为了最后解决贫困问题,中央决定对未摘帽贫困县和贫困村实行挂牌督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统筹各类资源,强化支持帮扶,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确保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挂牌督战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机制,采取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的督战方式。有挂牌督战对象的7个省都制定了挂牌督战实施方案,所有的县和村都制定了作战方案,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2020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417亿元资金帮助挂牌督战县完成脱贫冲刺。各省还对1113个挂牌督战村给予扶贫资金倾斜。同时,财政部建立定期调度分析机制,督促各地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如数拨付到挂牌督战县,把钱用在刀刃上。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社会力量,在资金、产业、就业、培训、消费扶贫等方面加大帮扶挂牌督战对象,实现对口帮扶全覆盖。到2020年8月,52个挂牌督战县“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饮水安全问题都已经全部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剩余任务全部完成,2020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已超过2019年。

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在全面脱贫任务完成后,防止返贫成为重要任务。为了防止产生新的贫困,2020年3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监测对象是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具体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由县级扶贫部门确定,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实行产业帮扶,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实行就业帮扶,帮助他们找到工作岗位。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提供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保障,确保应保尽保。

做好贫困退出工作。贫困退出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项工作。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明确规定了贫困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在中央统一部署下,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推进。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贫困退出阶段,既不能降低标准,蒙混过关,也不能随意拔高,吊高胃口,避免陷入“福利陷阱”,产生“悬崖效应”,防止留下后遗症。2016年,全国共有28个贫困县提出退出申请。江西省井冈山市、河南省兰考县最早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并分别于2017年2月25日、27日经省级政府批准退出。此后,其他提出退出申请的贫困县也陆续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经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按照中央确定的贫困县摘帽程序,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有125个、283个和344个贫困县摘掉贫困帽子。2020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2019年退出贫困县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退出质量,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督查巡查主要采取实地督查、暗访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有关情况将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2020年,在脱贫退出上,各地严格按照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考核评估要求和贫困退出标准,逐一考核、对账销号,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11月23日,随着贵州省最后9个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全国22个省区市的832个贫困县全部实现了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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