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创新产业扶贫模式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02-01 10:13:27 | 来源: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赵齐飞 李慧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济源,产业扶贫,乡村振兴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讯 产业扶贫是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近年来,河南济源坚持“扶持一个企业、壮大一个产业、促进村集体增收、带动贫困群众致富”的总体思路,持续创新举措,探索出多项产业扶贫新模式,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一是“联镇带村”产业扶贫模式激活乡村发展动力。“联镇带村”产业扶贫项目是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利益联结,带动合作社发展和特色产业发展,贫困户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参与的形式,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增加收入。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确保了贫困户都有一项或多项产业发展扶持项目,提高了带贫承载力,拓宽了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在项目选择上坚持“四条原则”:一是有固定收益,即与济源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确保产业项目有固定收益。合作期限8年,第1年至第2年收益10%,第3年至第4年收益11%,第5年至第8年收益12%。二是反担保,即龙头企业将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作为债权抵押物依法进行抵押登记,为政府投入提供反担保,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可退出,即在明确合作期限8年的基础上,约定合同到期后,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和双方意愿,可续约、可退出、可转让。四是保本金,即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合作,龙头企业归还本金,实现扶贫资金的循环利用。“联镇带村”产业扶贫项目在发展上坚持“四化”,即规范化、规模化、市场化、品牌化,并注重龙头企业与镇、村、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项目收益实现5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34个有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和2073户708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累计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注入扶贫资金超亿元,带动59个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为贫困村发展、贫困户致富创收提供“硬”支撑。

二是设立“产业扶贫基金”持续加大扶持力度。近年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创新扶贫形式,设立市镇两级“携手奔小康产业扶贫基金”,建立起以“市场化、可持续、防返贫”为重点的产业扶贫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了2020年脱贫攻坚特殊政策退出后可能出现的“断崖”效应。济源产业扶贫基金于2018年6月设立,通过财政注入、企业捐助、消费扶贫公益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目前基金总额为9420.8万元。产业扶贫基金主要用于贫困村及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扶贫产业发展、合作社带贫、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及对产业扶贫、合作社带贫起到带头作用的帮扶企业、合作社的表彰奖励等方面。在产业扶贫基金的扶持下,通过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联镇带村”“旅游+农业”等扶贫模式,极大促进了蔬菜制种、畜牧养殖、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共培育蔬菜制种、烟草、林果、旅游、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扶贫基地50个,旅游产业扶贫带4个,带贫合作社45家。

三是创新“消费扶贫”模式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依托济源大学生扶贫创业园,打造济源消费扶贫市级线上线下展示、销售、直播带货平台。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暨扶贫产品展销会、韩彦红果石榴文化旅游节、零售企业集中签约仪式等多种活动,帮助销售价值1000余万元的扶贫产品,有效增加了贫困群众收入,解决了疫情带来的扶贫产品销售难题。同时创新出台《济源市精准扶贫LOGO授权使用公益消费扶贫管理办法》,推行精准扶贫标志(Logo)授权使用,授权企业在消费扶贫活动中,自愿根据企业的销售业绩或定额向济源产业扶贫发展基金爱心捐赠,扶贫捐助企业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目前,共45家企业获得授权,捐赠逾百万元。

四是大力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夯实产业支撑。济源作为愚公故里,文旅资源丰富,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近年来,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村企结对帮扶工程、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工程、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培育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工程等,大大激发了乡村旅游的内生动力,催生了一批兴村富民的旅游骨干企业。借助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培育家庭农场、观光休闲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民经营主体,逐步将乡村旅游产业变成农民和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渠道。在山区培育了4个旅游产业扶贫带,覆盖30余个贫困村;建立了25个农旅融合产业扶贫基地、18个旅游服务驿站;50余个村依托旅游观光农业组建了各类新型农民经营合作社和旅游开发公司等经营主体,解决了一些贫困户没项目、缺技术、不懂管理、不会营销的问题,35个村借力农旅产业实现了脱贫目标,2300余人走上了稳定的脱贫致富路。

2020年,济源产业扶贫成效进一步显现,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6203元,生产经营性收入增幅达到61.27%;59个贫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最高达到109万元。(赵齐飞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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