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妇女脱贫问题研究 国际经验做法

发布时间:2020-11-30 10:20:26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聂常虹 陈彤等 | 责任编辑:杨霄霄

关键词:妇女扶贫,乡村振兴,性别歧视,数字鸿沟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妇女贫困问题因“贫困女性化”概念的提出而受到大量关注,看待妇女贫困问题需要将性别意识融入贫困分析框架当中。长期以来,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各类隐性或显性的性别不平等使贫困妇女的处境更加艰难;同时,我国乡村社会中普遍沿袭着“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使得女性日常主要从事无经济报酬的家庭劳动。相对于男性而言,贫困妇女的家庭事务负担更重却缺乏话语权,心理压力更大却缺乏理解,在社会生活各领域易受到不公正对待却容易习以为常。由于自身脆弱性较高,加之乡村社会意识中普遍存在着忽视妇女需要的现象,导致贫困妇女脱贫难度更大。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的妇女贫困现象是阻碍妇女解放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顽疾,解决妇女贫困问题不但事关贫困妇女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和建设幸福家庭的重要抓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制定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精准扶贫政策,集各方之力、以非常之举根治农村地区贫困问题,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对人类发展具有历史性意义。妇女脱贫不但是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决胜脱贫攻坚战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巾帼扶贫行动”等一系列扶贫实践,我国农村贫困妇女生活水平显著改善,社会公共服务可及性明显增加,经济贫困程度大幅下降,这为实现贫困妇女自由和全面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到 2020 年底,经济维度的妇女贫困问题会随着脱贫攻坚战的胜利而逐步得到解决;但是,要解决心理、家庭、社会权利等维度的妇女贫困问题,仍然需要系统性政策安排,并将妇女扶贫实践向上述维度拓展和延伸。

基于上述背景,聚焦于妇女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衔接问题,本文在阐述当前我国妇女脱贫面临的主要问题、介绍妇女脱贫理论的基础上,梳理国外妇女脱贫的经验做法和我国妇女脱贫的典型案例,最后提出了促进妇女脱贫的相关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妇女脱贫面临的主要问题

妇女贫困既包括物质资源贫困,也包括人文权利贫困。物质资源贫困指的是妇女在工作机会、收入、财产、健康资源等方面的贫困;人文权利贫困指的是妇女在家庭地位、社会参与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贫困。妇女贫困具有特殊性和隐蔽性,人文权利方面的贫困现象不易被观测到,却会对妇女的生存和发展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本文认为,在精准扶贫政策群的合力作用下,我国贫困妇女的生存性贫困已得到有效缓解。但是,目前妇女脱贫仍然面临着以下 4 方面问题。① 性别歧视。乡村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明显滞后于法制建设。尽管男女平等早已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被定为基本国策,但是在乡村社会中,各类隐性或显性的性别歧视现象依旧大量存在,这成为未来妇女脱贫需攻克的难点之一。② “数字鸿沟”。乡村社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固化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等封建传统。同时,贫困地区教育服务供给明显不足,大量贫困妇女受教育程度低(小学文化程度居多),导致其认知能力和学习能力难以适应数字化社会的变迁,加之贫困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从而引发了“数字鸿沟”。这意味着贫困妇女很少有机会参与到以信息为基础的新经济活动当中,也难以享受到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如参与线上教育、培训、购物、娱乐等活动。③社会救助力量薄弱。农村地区非政府组织仍然处于缺位或是发展不健全的阶段,仅仅依靠农村基层妇女工作者难以使贫困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社会支持。④ 扶贫工作中的性别意识欠缺。我国目前还缺少按照性别划分的统计监测数据,妇女脱贫政策制定缺少有效的支撑;同时,扶贫政策中关于贫困妇女的相关规定可操作性仍待加强。 

妇女脱贫理论基础

妇女脱贫需要在贫困理论、减贫理论、性别平等与妇女赋权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本部分对上述理论进行简要介绍。

1. 贫困理论

贫困是发展经济学领域的核心研究问题之一,关于贫困研究的主要观点如下:①收入贫困,指的是总收入水平不足以获得用以维持身体正常功能所需的生活必需品,包括食物、住房、衣物及其他生活必需品;② 权利贫困,认为贫困本质上是由个人基本权利或其他条件的缺乏造成的,收入匮乏仅仅是贫困的表现,而非本质;③ 能力贫困,认为贫困是由基本可行能力被剥夺造成的;④ 心理贫困,指的是不利于贫困者摆脱贫困的心理与行为模式,这是由物质贫困导致的,一旦形成就具有独立于外部环境的效应,会使贫困者难以走出物质贫困;⑤多维贫困,认为贫困应该从收入、健康、教育、生活条件等多个维度衡量,同时也提供了一种可以从多个维度测度贫困的方法。

2. 减贫理论

寻找有效的减贫手段是减贫理论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已有的减贫理论大体上可以分为 4 类:① 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减贫理论,认为经济发展是减贫的第一动力,代表性观点是涓滴效应(又称“滴漏效应”);② 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减贫理论,认为制度建设是减贫的关键,代表性观点包括马克思主义减贫理论和“收入再分配”理论;③ 以赋权为核心的减贫理论,旨在通过为贫困者创造平等的发展机会来实现减贫目标,赋权意味着增强个人或群体做出有目的选择的能力,并将这些选择转化为期望的行动和结果;④ 以提升人力资本为核心的减贫理论,基本逻辑是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增强贫困者的可行能力。

3. 性别平等与妇女赋权理论

性别平等最初起源于女性主义研究,女性主义研究者认为性别具有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gender)之分,一般意义下的性别平等主要指的是社会性别的平等。社会性别是由特定文化决定的男女在社会与家庭角色分工、心理与行为模式、资源配比、价值评价等方面的差别。围绕性别平等开展的研究工作着重关注了性别不平等的根源与影响等内容。例如,何杨认为性别不平等的根源在于男女权利关系的不平等。与此同时,性别不平等负面影响巨大,不但危害着妇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会带来全社会总人力资本过低、性别比例失调和经济增长率下降等不良后果。

妇女赋权是在赋权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被认为是解决性别不平等的有效途径之一。赋权理论最早出现在社会工作领域,被赋权者通常指的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赋权意味着增强对决策和资源的控制能力。Malhotra 和 Schuler 认为,理解妇女赋权的概念需要同时考虑2个方面内容:赋权本身的含义,以及妇女群体的特殊性。妇女可能代表着多类失权群体,而家庭关系可能是造成妇女失权的最主要因素。妇女赋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妇女既是赋权的客体也是主体,外部赋权和妇女自我赋权都在妇女的生存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际妇女脱贫经验做法

 以促进就业为特点的美国模式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TANF)是美国一项典型的扶贫计划,该计划有 4 个目标:① 向贫困家庭提供援助,使儿童能够在自己的家中或亲属家中得到照料;② 通过对就业培训、工作和婚姻的积极干预来减少贫困父母对政府福利的依赖;③ 防止和减少非婚妊娠发生率;④ 鼓励双亲家庭的形成和维持。

TANF 本质上是一项有条件的现金转移支付和服务供给计划,参与家庭必须达到如下条件才能获得援助:① 接受援助时间不超过 60 个月;② 接受援助者必须参加工作且工作参与率达到一定绩效标准。若达不到上述要求,TANF 将会停止援助活动。自 TANF 颁布后,美国低收入单亲母亲的就业率和平均收入整体上有所提升。然而,TANF 的惩罚机制也受到争议——因无法满足受助条件而被迫退出的家庭更难实现再次就业,从而陷入深度贫困的概率也更高。

 以人力资本开发为特点的巴西模式

巴西最典型的一项扶贫计划是“家庭补助金计划”(PBF)。PBF 的目标是促进社会包容、消除贫困和饥饿、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其被公认为是发展中国家最大的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计划。参与家庭在满足如下条件时可以获得现金补助:① 家中年龄在6—15 岁的儿童进入学校接受教育且出勤率至少达到85%,16—17 岁孩子出勤率至少达到 75%;② 家中儿童和孕妇必须定期体检。该计划在选择补助金发放对象时考虑到了性别因素,制度设计者将每个家庭的妇女设定为补助金发放对象,因为她们会有更高的概率将补助金用于子女教育和改善家庭生活。PBF 对于增加收入、增加学生出勤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具有积极作用,同时,PBF 也增强了妇女对资源的控制能力和在家庭中的决策权。

 以渐进式社会援助为特点的智利模式

“智利团结计划”(CS)是智利最典型的扶贫计划,旨在为极端贫困家庭提供“一揽子社会保护”。参与 CS 的家庭需首先签署“家庭协议”,该协议规定参与家庭需利用政府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和资源,努力走出贫困。帮扶活动分为 2 个阶段:① “桥梁计划”,持续时间 24 个月,内容包括心理支持活动和发放补助金,参与家庭需要履行“家庭协议”,否则将会被强制退出 CS 的全部援助活动,但是能获得一份发放期为 3 年的补助金,3 年期限结束后可以重新申请参与 CS;② 巩固成果阶段,持续时间 36 个月,内容是发放补助金支持贫困家庭创业就业,金额与上一阶段相等。CS 的渐进式扶贫方式和相对温和的惩罚机制使其获得显著成效,Martorano 和 Sanfilippo研究发现,CS 能够从减贫、参与劳动力市场和获得公共资源方面帮助贫困家庭;此外,对于提升儿童入学率、改善儿童福利也具有积极作用。 

我国妇女脱贫典型案例

自我国精准扶贫系列政策落地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群策群力,为脱贫攻坚贡献才智和力量,涌现出了一系列帮扶妇女脱贫的创新做法。为深入了解不同地区的妇女脱贫实践,本文对内蒙古自治区的“爱心超市”活动、贵州省的“锦绣计划”和安徽省的“徽姑娘”农家乐 3 个典型案例进行介绍。这些妇女脱贫实践都具有因地制宜和需求导向的特点,在带动贫困妇女增收脱贫方面成效显著。

“爱心超市”——良好卫生习惯赋能妇女脱贫

2019 年 7 月,课题组在赴内蒙古调研妇女脱贫问题时发现,“爱心超市”活动作为一项典型的扶贫实践,在当地得到了大力推广,获得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的广泛好评。“爱心超市”活动由当地政府主导,秉持“扶贫先扶志”的原则,通过“以家庭良好卫生环境换取积分,以积分换取生活物品”的方式激励贫困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律能力,培养内生发展动力。

调研地的每个村均设有“爱心超市”,超市中的物品来源于当地政府和社会的慈善捐赠,主要包括食品和生活用品。每个月村委会工作人员会进入贫困户家中,根据家庭环境卫生和家庭成员对扶贫政策的知晓情况评分,满分为 100 分,每 1 分可抵现金 1 元,贫困户可以根据当月得分进入“爱心超市”换取等价值物品。“爱心超市”不但有利于培养当地贫困妇女良好的家庭卫生习惯,激发脱贫致富的积极性;而且对宣传扶贫政策,促进扶贫实践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组织管理方式来看,“爱心超市”得以持续运营并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①地方政府的强制力和号召力。政府作为活动主导者和资源募集者为超市提供货源,作为监督者进入贫困户家中评分,并以评分结果作为贫困户兑换物品价值的依据。② 物品激励方式的有效性。贫困户在活动中作为被激励者,对此项扶贫实践的参与度和配合度,是该活动能否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但是,“爱心超市”的运作方式及来源于捐赠的超市物品能否对贫困户产生可持续的吸引力,评分流程和评分结果的公信力如何保证,此类问题值得进一步商榷。

 “锦绣计划”——民族手工艺文化赋能妇女脱贫

2013 年,贵州省出台了《关于实施妇女特色手工产业锦绣计划的意见》,提出要通过“锦绣计划”发展妇女特色手工业促进贫困妇女创业就业,进而帮助其增收致富。贵州省少数民族妇女自幼学习苗绣、马尾绣、蜡染等手工艺,目前这些手工艺已经成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锦绣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主要采取了 2 种典型模式。

(1)“公司+农户+绣娘”模式。该模式包含 3 个步骤:① 由妇联部门牵头组织、公司承办为贫困妇女进行刺绣培训,具体培训任务由当地民族手工协会骨干绣娘负责;② 参与培训的贫困妇女向公司领取刺绣任务,利用空闲时间完成刺绣并将绣品送回公司换取报酬;③ 公司通过电商或订购商家统一销售绣品,并获得企业利润。

(2)“名师、名匠”打造民族品牌。该模式包括 3 部分内容:① 每年举办民族技艺培训班,邀请老艺人、民间艺术家现场教学;② 结合传统和现代审美,综合考量市场需求,推动手工艺品走向市场,形成自有品牌;③ 建设一批民族传统工艺品特色村寨,推动民族工艺品制作实现产业化转型。

“锦绣计划”取得了良好的妇女扶贫成效:2013—2016 年,在实施“锦绣计划”的 3 年时间内,共有 100 多万贫困妇女借此摆脱贫困。截至 2019 年 3 月,贵州省有 1 354 个妇女特色手工企业和合作社运营良好,约 50 万妇女从事与之相关的行业,全省妇女特色手工业产值达 60 亿元。

 “徽姑娘”农家乐——地区资源优势赋能妇女脱贫

“徽姑娘”农家乐是指以妇女为经营管理主体,依托当地农村自然生态景观、民俗风情及农、林、牧、渔等特色产业,提供观光、休闲、餐饮、娱乐等服务的农家乐实体。“徽姑娘”农家乐是 2013 年在安徽省妇联和安徽省旅游局的部署下,为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和增收所打造的重点项目。

“徽姑娘”农家乐项目由农户自愿申报;申报成功后,由安徽省妇联、安徽省旅游局统一挂牌“徽姑娘”农家乐旅游服务示范基地和示范户,并按照经营规模发放一定额度的扶持资金,以及为从业人员开展市场经营、烹饪技术、服务规范等多个方面的培训。经过数年的经营发展,“徽姑娘”农家乐已经发展成为安徽省乡村旅游的知名品牌,取得了良好的妇女扶贫成效。2019 年,安徽省某市妇联拨付创业资金,扶持 5 个省级“徽姑娘”合作社和农家乐项目、1 个市级“徽姑娘”合作社项目,为贫困妇女提供就业岗位和产业分红,部分合作社还为贫困妇女购买了保险并签订长期劳务合同。2019 年,该项目共帮扶贫困妇女 572 人,其中带动 97 位贫困妇女脱贫,单人最高月收入约 3 000 元。 

政策建议

2020 年是全国贫困地区从脱贫走向振兴的关键节点,随着我国贫困人口不断减少,脱贫攻坚逐渐接近尾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贫困治理的目标已经逐渐转变为“如何推动未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和“如何保障已脱贫人口不返贫”,贫困治理的重点也转变为“如何使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如何建立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基于上述背景和前文研究内容,提出 4 点政策建议。

将性别平等内化为乡村社会行为规范,营造男女平权的良好氛围。尽管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多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保障妇女权益;然而,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性别不平等现象还广泛存在。建议:继续大力倡导性别平等观念,在农村社会中营造男女平权的良好氛围并将其内化为乡村社会行为规范;倡导政府各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强化社会性别意识,继续推动农村地区“志智双扶”“移风易俗”;在社会意识和文化层面推动乡村社会性别平等,减少妇女群体在乡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现象。

强化培训力度,弥合“数字鸿沟”,建设包容性数字乡村。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给我国社会生活各领域带来深度变革,同时也改变了民众的工作生活方式,便利程度大幅增加。然而,数字技术在不同地域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不均衡分布的现象,欠发达地区和高年龄、低技能群体大多被排斥在数字红利之外。建议:强化对农村地区妇女进行相关技能培训。一方面,帮助其适应快速变化的数字化社会,防止“数字鸿沟”的产生;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其增长技能,抓住数字经济带来的各类机遇,进而逐步弥合“数字鸿沟”,建设包容性数字乡村。

增加育儿类、养老类服务供给,提高农村女性市场参与度。根据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2018 年(按照当年贫困标准计算)全国农村贫困妇女的就业率只有 33.4%。在未就业的贫困妇女中,有 28.6% 的人未就业的原因是照料家庭,如生育、照顾小孩、做家务等。同时,在全部农村妇女样本中,因同样原因未就业的妇女比例是 28.4%。由此可见,在农村地区,有近 1/3 的妇女群体就业潜力有待释放。建议: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农村地区育儿类、养老类服务供给,提高家庭劳动社会化水平。这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妇女因家庭照料而无法就业的问题,同时此类服务供给的增加也能够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

建立妇女脱贫长效机制,构建包容、弹性、可持续的社会安全网。建议:有关部门建立互联互通的普适性中国社会安全网,针对农村地区人口未来可能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经济收入中断、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现象,注重运用组合政策工具,制定不同期限、不同资助方式、具有弹性的帮扶政策。在设定政策中的各类阈值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运用随机对照试验等方法开展科学评估,充分参考前沿学术成果,同时应考虑到“福利依赖”、个体的“有限理性”等因素,将正向与反向激励机制内嵌于帮扶政策之中。


(聂常虹: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陈彤、王焕刚: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王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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