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白韵之)8月27日,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发展与全球农业学院在线举办了第19期发展知识学术讲坛。来自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国际发展与全球农业学院的于乐荣副教授以“产业扶贫的社会基础”为主题进行了分享。本次讲坛由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发展与全球农业学院副院长、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秘书长唐丽霞教授主持。
首先,于乐荣对产业扶贫政策及效果做了回顾。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大规模开始进行扶贫开发的时候,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脱贫就成为重要的扶贫手段。产业化扶贫的概念在200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中正式提出,作为“一体两翼”扶贫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体”指整村推进,“两翼”指劳动力转移培训与产业化扶贫。产业扶贫的核心是要发展贫困地区的特色优势产业,针对贫困农户建立稳定、持续、长效的增收机制。她指出,以往的产业扶贫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单一“输血式”分发生产资料、“扶强难扶弱”、产业同质化低效竞争等。
于乐荣分享了脱贫攻坚以来产业具有创新意义的扶贫车间、电商扶贫和龙头企业带动等三种扶贫实践案例。扶贫车间模式有三种类型,各地有着不同类型的具体实践,从扶贫资金的投入来看,如果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整合资金建设的扶贫车间产权归集体所有,如果没有达到扶贫车间标准由合作社或个人自建则产权是归合作社或私人所有。电商扶贫近年来发展迅速,地方政府以扶贫贷款方式向合作社或公司注入资金。电商主体享有农产品定价的溢价空间,中间环节缩短使得农户能获得高于传统收购模式下的销售价,这是一个贫困农户能够通过电商获得更高的收益的原因。
于乐荣还对案例中的益贫机制和社会基础进行了探讨。产业扶贫的创新实践之所以能给贫困人口提供激励,关键在于它为贫困人口创造了一个新的增收空间。从利益联结机制来看,政府提供了制度保障,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突破了包括龙头企业在内经济主体投资不足的约束,一定程度上撬动了乡村资本在农村的再投资,因此在引导资源配置上提供了外部的干预,从而改变市场条件下资源配置不利于贫困人口的结构,在追求扶贫目标上发挥了政府的作用。各经营主体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过程中因具有内缘关联性,在经济活动中遵循社会逻辑,形成有效的良性互动,形成了激励相融的机制。
最后,于乐荣指出,在产业扶贫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三类问题,扶贫车间人员的福利及劳动保护的问题,扶贫资产的归属、管理和后续收益分配问题,贫困户入股分红收益退出及扶贫贷款偿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