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发布时间:2020-03-27 14:23:12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白韵之 | 责任编辑:刘梦雅

关键词:国务院扶贫办,返贫,帮扶机制,农村贫困人口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 白韵之)3月20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当前,脱贫攻坚已取得决定性成就,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实现脱贫。由于多方面原因,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一些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必须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意见》指出当前扶贫工作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

《意见》还针对检测对象、监测范围和监测程序提出具体的监测方法: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程序上,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针对帮扶措施,《意见》指出: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积极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同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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