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扶贫也不宜过度暴露隐私

发布时间:2019-12-27 16:19:05 | 来源:广州日报 | 作者:丹图 | 责任编辑:张蔚蓝

关键词:暴露隐私,扶贫项目,红线,阳光扶贫

近日,有网友反映湖南一县政府官网在一些公示公告中泄露了困难户隐私。该官网在11月16日发布的“2019年危房改造资金发放公示表”上曾公布危改户的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危改对象身份证号码以及“两折两卡”号码等信息,未做任何模糊处理。而且,在1月14日发布的“城镇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审核对象名单”中,该官网也公布了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人口、核定优先原因等详细信息,网民甚至可以看到一些人的“核定优先原因”包含肢体残疾、精神病、智力一级等信息。

这不禁让人要问,阳光公开政府扶贫项目落地的信息,哪些有可能触碰个人隐私保护的“红线”?在我国网络安全法中,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此次新闻事件中所指的个人身份证号码、“两折两卡”号码以及身体、精神或智力残疾的情况,都属于这类敏感信息。选择是否公开或以何种方式公开,都应该尤其慎重。

进一步来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如何与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主体的隐私或商业秘密相互兼容?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则提出,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这些指引意味着,阳光扶贫要最大限度保护公民人格尊严以及与之有关的个人信息。这方面不但要合乎程序要求,做到因地、因事制宜,而且要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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