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云龙,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近代史上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极度落后,封建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双重压迫和剥削,使绝大多数中国人陷入贫困的深渊。贫困是近代中国的显著标志之一。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解决贫困问题的新纪元。
新中国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实现了国家独立,建立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框架,为减缓贫困创造了有利条件。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土地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改善了农民的生存条件,大大减少了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造成的贫困现象。此外,国家全力恢复经济,大规模开展工业化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技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这一切都为减缓贫困奠定了基础。到1957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了当时历史上的一个最低点。
改革开放为消除贫困提供强大动力。中国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大幅提高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村贫困现象。从1978年到1985年,农村人均粮食产量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2.6倍;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2.5亿人减少到1.25亿人,占农村人口的比例下降到14.8%。同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业人口转移到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进入城镇,带动大批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014年城镇就业比重超过乡村,达到50.9%。2018年,城镇就业人员达43419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进一步提高到56.0%。1978年至2018年,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8.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到59.58%。2012年至2018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35.33%提高到43.37%。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中国政府把解决农村贫困问题提上议事日程。1986年,中央把开发式扶贫确立为农村扶贫的基本方针,逐年安排专项资金,制定多种专门的优惠政策,帮助农村人口摆脱贫困。1994年3月,中国制定并发布《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要用七年左右的时间,到2000年底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0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印发,要求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印发,对扶贫开发提出了更高要求,把扶贫内容扩大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明确规定10年扶贫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农村贫困状况得到很大缓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不同程度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贫困问题,决心彻底消除绝对贫困。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要“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精准扶贫是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要根据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适合贫困人口特点的脱贫形式。要实行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扶贫开发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在地方层面,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并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中央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协调域内跨县扶贫项目,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扶贫资金投入大幅增加。2013年至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2787亿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1825亿元。中国政府建立了立体的脱贫攻坚投入体系,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土地政策的支持力度非常大,目前每年有超过1万亿元的各类资金投向贫困县乡村,用来帮助贫困人口脱贫。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按照现行标准,从2013年至2018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8000多万人,每年减贫人数都保持在1000万以上。832个贫困县已脱贫摘帽436个。预计到2019年底,全国95%左右现行标准的贫困人口将实现脱贫,90%以上的贫困县将实现摘帽。到2020年,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中国将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