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专家:颁布《外商投资法》水到渠成 保障外商在华投资

发布时间:2019-04-19 09:33:35 | 来源: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吴佳潼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脱轨现象,外商投资法,中国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记协

4月18日,中国记协举行主题为“外商投资法:中国改革新标志”新闻茶座。中国网记者 吴佳潼 摄

中国网4月18日讯(记者 吴佳潼)“改革开放40年,中国经济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经验和人才,中国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已逐渐成熟,这时,需要一部法律来维护外商的稳定。《外商投资法》在现阶段颁布水到渠成。”今日,在中国记协举行的第129期新闻茶座上,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刘志勤作如上表述。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法》从酝酿之初到正式颁布,得到了国际社会和国内企业广泛关注。在刘志勤看来,如果10年前就建立一部与西方接轨的《外商投资法》,可能会导致中国经济发生脱轨现象。中国当时的经济实力、经济情况、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并不成熟,人们的消费观念也相对保守。

“而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在经济实力、经验以及人才储备上已有足够积累,也有足够资源能够开放。”刘志勤表示,“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需要有一部这样的法律来维护外商的稳定。”

刘志勤认为,《外商投资法》的颁布是根本性、制度性的变革,它证明中国制度自信已经达到新高度,是法制化、便利化、国际化的必然步骤,也是中国在完成未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法律保证。

《外商投资法》中特别提出要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刘志勤指出,外商对于“可预期”很重视,这与以前的法律有很大区别。

“以前颁布的法律单纯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未明确未来的成绩和结果。”刘志勤说,“此次颁布的《外商投资法》为外资企业提供了保障,外资企业可以对在中国市场上的未来成果和收益有预期。”

刘志勤强调,《外商投资法》还限定了中国地方政府的权限,明确规定,地方政府要做好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所有服务工作,不得给外资企业增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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