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27日讯 据人社部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民航局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民航飞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要求,健全制度体系,增设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飞行员。要完善飞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飞行技术人员的首位。充分体现飞行技术人员职业特点,注重考察飞行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实践性,论文不作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进一步淡化学历、奖项等要求,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飞行技术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职称证书网上查询验证。
《意见》指出,要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