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第一时间"告知公众

发布时间:2019-03-21 10:06:30 | 来源: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辛闻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环境事件,要点,生态破坏,维护社会稳定,预案编制

中国网3月19日讯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19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将事件真相和生态环境部门所做的工作告知媒体、群众,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要点》要求在确保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前提下,主动做好事件信息公开;建立跨省流域水污染信息通报制度;推动完成丹江口库区预案编制试点工作;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培训;尽快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不断加强环保举报办理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告”,立即按规定向本级政府、上级环保部门等报送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核清事实、查明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防控措施建议;“第一时间开展监测”,准确掌握污染物扩散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为科学处置提供依据;“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及时将事件真相和生态环境部门所做的工作告知媒体、群众,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主动调查事故原因,迅速排查污染源,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减小污染损失和生态破坏程度。

同时,做到“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发生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后,5小时内要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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