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期限延长5年

发布时间:2018-12-13 10:19:27 | 来源: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辛闻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油品,矿物油,消费税政策,免征,资源综合利用

中国网12月12日讯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实施期限延长5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本通知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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