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深刻认识我国乡村发展所处阶段,通过科学研判、精准安排,深入挖掘“三农”问题的根源,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既是深化落实精准扶贫方略的现实途径,也是稳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今年宁夏要实现3个国家级贫困县摘帽、14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1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的目标,脱贫攻坚任务艰巨,通过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精准扶贫方略与乡村振兴战略在振兴主体、产业基础、政府与市场、政策制度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成为新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推进乡村振兴主体有效衔接
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主体都为农民,但精准扶贫主要针对贫困群众采取帮扶措施,而乡村振兴还要考虑到如何为“返乡农民、下乡贤士、回乡大学生”(三乡人)做好服务,让他们带领地方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共同富裕,这就要把贫困群众、致富带头人、三乡人、专业合作社、企业通过强有力的纽带有效衔接起来,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他们成为一个经济共同体,鼓励三乡人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带领当地群众共同致富。
2017年1月,隆德县联财镇联合村477户专业合作社社员首次股权分红获利108.7万元。这种采取股份合作和“村集体+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让致富带头人带领群众抱团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将没有能力发展的单老户、双老户和兜底户安排在村集体经济的链条上,既改变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大规模集约化种植,又解决了贫困群众单户面对市场的渺小无力感,还为兜底群众解决了衣食之忧。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想方设法让农村更具吸引力,让农村环境能够留住人,让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等惠民政策的硕果,也是隆德人民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系列制度安排的实践经验结晶。
加快传统产业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目标,就是要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发展目标提供支撑,为地方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动力源泉。精准扶贫因村因户量身定制扶贫措施,解决了贫困群众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乡村振兴不仅考虑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还应从区域整体产业发展寻求发展,依托当地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在长、短线结合上下足功夫。短线产业可确保贫困户当年受益,长线产业要形成地区主导产业,确保群众长期稳定增收。强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着力建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融合等方面作为突破口。
我区9个贫困县,无一例外都属于农业主导县,如何将贫困人口、小农户引入新型农业经营和现代农业经济结构当中,实现传统的小农种养业模式向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转型,通过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农村电商、教育扶贫等模式,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管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农户增收,在实践中将农村贫困人口、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融合衔接,进一步把弱势群体有机镶入现代产业和社会经济当中。
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引领有效衔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引领作用,激发出农业农村的内部活力。只有将政府主导和市场引领有效衔接起来,才能使“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要充分利用好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引领这两只“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的合力作用。精准扶贫针对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了系列因村因户帮扶措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逐步介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而这些又恰恰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环节。精准扶贫解决了农村道路、燃料、自来水、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基础设施问题,补齐了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短板”,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市场化改革率先推进、农业要素在城乡间逐步自由流动,市场在农业资源要素配置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亿万农民成为市场引领的要素流动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乡村生机和活力逐步显现。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采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方针统筹推进了城乡协调发展。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引领的有效衔接,让基层农民、社会各界、全社会资源都投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中来,为新时代乡村发展绘制宏伟蓝图。
强化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精准扶贫方略与乡村振兴战略都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系列惠农支农政策,以及农村系列体制机制的改革。
当前,围绕精准扶贫制定了系列到村到户的惠农支农政策,有效解决了贫困户、贫困村的生产生活问题,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乡村振兴阶段,农村政策在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情况下,应出台由特惠向普惠逐步转型的惠农支农政策体系。如:扶贫资金逐步向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开放,产业发展与金融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措施也向非贫困户、非贫困村全面覆盖,充分激发基层群众内生动力,解决近年来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倒挂的问题。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重塑城乡关系,探索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在资源分配、要素流动过程中,通过新的制度和政策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农业优先发展,引导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有效流动。依据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布局与要求,探索在非贫困村或已脱贫村先行先试,在政策、资金使用、制度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作者:宁夏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