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污染、农药超限、法治欠缺 全国人大点名农产品安全问题

发布时间:2018-10-30 10:18:40 | 来源: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董小迪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污灌区,外源污染,耕地安全

中国网10月24日讯(记者 董小迪)农产品产地污染,农药、化肥使用超标,安全监管漏洞大......今年5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工作着力点主要放在保证农产品数量上,对质量安全关注度不够,生产、流通等环节存在风险隐患。检查组指出,我国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小而分散,组织化程度低,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农产品分级和包装技术水平低,制约了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追溯管理,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也增加了监管难度。

产地污染形势严峻

检查中发现,各地对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把关不严,农业面源污染和污灌区土壤污染严重,因具体受污染耕地的分布和面积不清,各地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和治理修复任务难以落地。

一方面,一些地区特别是重金属矿区周边耕地内源性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另一方面,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外源污染不断向农业农村扩散,加剧了土壤污染。

当前,我国中度和重度污染土壤约占2.6%,轻微污染约占11%,耕地中度和重度污染占2.9%,且部分地区污染速度仍在加快。

部分城市排污口设置不合法、污水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现象普遍,全国二分之一以上的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不少园区存在“散乱污”企业,严重影响周边农用地质量。

农药使用“违禁超限”

检查指出,当前,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事件仍时有发生,非法添加隐性成分问题严重,肥料、农药、农膜、兽药等投入品不合理使用现象普遍,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及科学使用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点。

2017年,我国农药平均利用率为38.8%,而欧美发达国家为50%~60%,“违禁超限”问题严重。在近年农药市场抽查中,质量不合格产品比例在10%左右,甚至还存在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的现象。

此外,我国农作物亩均化肥用量21.9公斤,远高于亩均8公斤的世界平均水平。农药兽药超剂量、超范围用药现象普遍,还存在使用非兽药等其他未经评价的投入品现象。

监管检测有漏洞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的多个环节,监管权限分散在农业、商务、环保、卫生、市场监管、公安等诸多部门,部门之间存在监管漏洞,存在执法监督空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缺乏衔接等问题。

在检验检测方面,目前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众多,分属不同部门,缺乏统一规划;一些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落后,甚至因经费不足无法运行;部分大中城市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不到位。

检查组还发现,约四分之一的县尚未建立监管机构,农产品生产大县大多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经费;大部分乡镇监管机构不具备实验室检测能力,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等问题。

法治建设需加强

在法治建设方面,检查组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实施12年来从未进行过修订,有些条款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监管形势,一些新问题处于无法可依状态,一些法律条文实施难度大,部分条款存在处罚过轻、违法成本太低等问题,对食用农产品监管的要求也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

此外,我国有近百种农药、几十种兽药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小作物、水产品及小动物的农兽药残留限量缺乏标准,四分之三以上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监管缺乏统一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农业标准体系仍需完善。

一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够重视,法律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部分生产经营者对法律法规认识模糊,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目前,仍有13个省(区、市)尚未出台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法规;化肥使用、进口食品、质量追溯、准出准入衔接、部分农业废弃物处置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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