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四权分置”让扶贫资金“滚雪球”

发布时间:2018-10-28 11:24:23 | 来源:大众日报 | 作者:王洪涛 等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扶贫资金,滚雪球,贫困户,扶贫工作,扶贫项目

“四权分置”让扶贫资金“滚雪球”

临沂走出扶贫资金资产循环使用新路子,确保贫困户长期受益

编者按:

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脱贫致富一个不能落下。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入攻克最后堡垒的关键一程。齐鲁大地上,来自脱贫攻坚一线的生动故事不断上演。

为深入宣传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全面反映我省脱贫攻坚的实践与成效,进一步营造齐心协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今天起,本报开设“争当脱贫攻坚先锋”专栏,敬请关注。

“前几天刚领了6096元的扶贫大棚收益分红,不过俺一年领的可不只这个钱。”说这话时,已经脱贫的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沙岭子村村民陈树民满脸笑容。

2016年,陈树民将自家两亩土地流转给村里建扶贫大棚,已连续两年拿到土地流转费用和扶贫大棚项目分红双份收益,加上低保、合作医疗补贴,现在他家顺利脱贫。“更重要的是,有了这些分红,以后生活也有了保障。”陈树民说。

陈树民一家顺利摘掉贫困户的“帽子”,得益于临沂市扶贫办创新建立以“四权分置”为核心的扶贫资金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临沂市是革命老区,也是山东省脱贫攻坚重点市,贫困人口占全省的1/6。脱贫攻坚战以来,临沂先后投入资金13.25亿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174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3.28万户45.68万人。大量的扶贫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不能是“一锤子买卖”,怎么才能管好、用好,让贫困户长期受益?这一直是临沂市扶贫办着力探索解决的问题。

在脱贫攻坚实践中,临沂市扶贫办逐步建立了以“四权分置”为核心的扶贫资金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承包户、收益权归贫困户、监管权归镇政府,临沂走出了一条产权明晰、循环使用、稳定收益的新路子,确保贫困户能长期受益,为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孟良崮战役’提供坚强支撑。”临沂市委副秘书长、扶贫办主任熊长远说。

在实际操作中,“四权分置”又是如何运转的?

明确所有权,“把扶贫资产放进集体篮子里”。临沂市对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均向相关贫困村颁发扶贫资产所有权证,明确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目前,全市5153个项目村的扶贫资产所有权证已发放到位。

放活经营权,“让最能挣钱的人去用钱”。明确产权后,临沂市各级扶贫部门指导村集体立足当地特色产业,以公开竞标方式,对扶贫车间、厂房店铺等扶贫资产面向社会发包出租。同时,借助现代农业园区等平台带动作用,通过合作经营、委托管理、入股分红等方式,实现业态互补,合作共赢。

保障收益权,“让最需要的人能受益”。

临沂市要求,对扶贫资产实现的收益,70%以上用于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余用于发展村内公益事业。“我们将贫困户划分为特困户、临界返贫户和一般贫困户共三类,将项目收益按人均1242元、828元、414元进行差异化分配,提高分配精准度和公平性。”平邑县丰阳镇党委书记曹兆清说。

落实监管权,“让每一分钱都要阳光下运行”。临沂市将监管权下放至镇村,将扶贫资产统一纳入乡镇三资管理平台。明确乡镇政府作为监管主体,建立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实现“村财镇管”;各村组建扶贫理事会,对扶贫资产进行民主监督。

截至目前,全市13.25亿元扶贫帮扶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全部确权到村,颁发扶贫资产所有权证,3174个扶贫资产项目采取公开竞标方式,由1269个能人大户和龙头企业负责经营。三年来取得收益2.38亿元,惠及23.28万贫困户。

同时,临沂市扶贫办还探索推广“一载体、两分离”扶贫资金民主管理模式,按照“配股到户、参股入社、按股分红、脱贫转股、滚动使用”原则,实现扶贫资金收益滚动使用。

2015年以来,临沂市共减贫43.3万人,贫困发生率由4.58%降至0.2%。临沂市推进扶贫资金循环使用的做法,山东省扶贫办联合省财政厅、农业厅总结临沂经验,制定出台《关于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转发山东意见,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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