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是中国伟大的人权工程

发布时间:2018-09-20 16:30:00 | 来源:国际在线 | 作者: | 责任编辑:杨霄霄

关键词:中国,人权,贫困,扶贫

为期两天的“2018·北京人权论坛”19日闭幕。本次论坛以“消除贫困:共建一个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主题,来自俄罗斯、印度、荷兰、阿富汗等近50个国家、地区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200多位人权高级官员、专家学者、驻华使节和相关机构负责人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分享经验、汲取智慧、促进合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指出,改革开放是中国消除贫困的强大驱动力,通过40年来的积极探索和顽强奋斗,近8亿贫困人口摆脱了绝对贫困,中国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他说,“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把扶贫同扶志和扶智相结合,开发式扶贫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推动了脱贫攻坚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过去5年多来,中国每年都有1000万左右的人口稳定脱贫。尽管如此,中国面临的脱贫任务仍然是十分艰巨的。截至到2017年底,中国农村贫困人口还有3046万。我们将持之以恒、再接再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坚韧不拔的毅力,把扶贫脱贫工作抓实抓好,实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庄严承诺。”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先生在发言中表示,消除贫困是中国伟大的人权工程。中国的经验为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事业提供了选择,为维护人类经济和社会文化权利贡献了中国智慧,为世界人权事业创造了成功经验,这些经验中政府的作用是重要因素。“中国坚持政府主导,把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在中国扶贫、脱贫不是一种民间组织的慈善行为,而是一个国家行为。中国的扶贫开发实行分级负责、以省为主的扶贫领导责任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贫困面积较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把扶贫开发列为重要议程,根据国家扶贫开发计划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计划。仅2013年—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累计投入了2787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2.7%,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了182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6.9%。”

与会代表在发言中介绍了本国减少贫困人口的做法,他们对中国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认同。巴西马托格罗索联邦大学法律系国际法和人权副教授瓦莱里奥·马佐利认为,中国在实行改革开放的四十年间使近8亿人摆脱绝对贫困,中国的减贫经验值得学习。他说,“拉美地区国家对于减贫课题有极大的兴趣,因为拉美很多地区还被贫困所限。关于减贫的国际交流对于我们了解他国所采取的措施很重要。减贫和保障人权联系紧密。贫困是目前全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因为贫困直接影响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的实现。”

与会的布隆迪国家行政学院院长加斯东·哈基扎认为,促进人权和减贫密不可分。在中国减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背景下,召开本届论坛意义非凡。“中国在减贫方面取得的成绩是非常显著的,各个地区不论城乡都得到了发展。非洲国家、其他地区可以通过这一重要论坛上的交流和探讨来借鉴中国的经验。我在发言中重点谈到了社会保障,尤其是通过社会保障帮助我们国家的贫困人口更好地就业等等。我尤其想强调健康权和教育权,让人人都享有这些基本权利十分重要。而中国在卫生、教育、农业和基础设施领域都对布隆迪给予了强力支持。”

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跨文化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汤姆·兹瓦特先生说,精准扶贫基于以人为本的理念,与《世界人权宣言》的理念不谋而合。“精准扶贫包含三个重要的要素:首先,这个政策要关注人们的需求,这就意味着政府必须要满足人们最急迫的需求和问题;第二,这个政策必须要充分发挥人们的聪明才智,贫困的人口能够充分利用政府为他们提供的各种手段和资源,因此,这样就能够做得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第三,这个政策必须要鼓励人们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能够发挥出他们的创造力和热情,这些都和《世界人权宣言》的理念不谋而合。”

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人权领域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古巴外交部多边事务和国际法总司社会人权事务处二秘亚历杭德罗·冈萨雷斯·贝马拉斯认为,为了建设一个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弥合分歧、相互尊重十分重要。“我认为当前保障人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有些人试图把这一概念政治化,质疑一些遵循自己独特发展道路的国家的人权问题。要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尊重每个国家自主选择其政治体制、法律秩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道路的权利。”

除大会发言外,本次论坛还设立了四个分论坛,围绕“消除贫困与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中国的扶贫理念、成就、经验的人权意义”、“减贫的国际合作与人权保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人权保障”等主题展开讨论。“北京人权论坛”创立于2008年,已成功举办8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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