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严禁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搞政绩工程

发布时间:2018-09-11 09:29:10 | 来源: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金慧慧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意见,振兴战略,乡村,政绩工程,涉农资金

中国网9月7日讯(记者 金慧慧)日前,审计署印发《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着力监督检查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保障,及资金安全和绩效情况。

《意见》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开展审计,检查规划部署的主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以及各类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规划科学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或方案、专项规划或指导意见情况,规划实施督促检查和评估机制建立开展情况等。

《意见》要求,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预算安排、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审计力度,推动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关注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和农业信贷担保、农业保险等农村金融创新发展情况,促进防范金融风险。关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水平,揭示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盲目上项目搞建设、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刮风搞运动等劳民伤财问题。

《意见》提出,加大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肃揭示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乡村振兴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揭示重申请轻管理、重投放轻绩效,以及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生态破坏等问题。

《意见》还要求,推进审计全覆盖,各级审计机关要将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统筹纳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以及财政、金融、企业、民生、资源环境、经济责任等各项审计,对侵害群众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推动严肃追责问责。

[打印]

[[收藏]]

[T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