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讯 近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一书,书中收入242段论述,摘自习近平2012年11月15日至2018年6月期间的讲话、报告、演讲、指示、批示等6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这本著作阐发的扶贫观点构成当代中国扶贫理论和扶贫政策的基础,对于指导脱贫攻坚伟大实践,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任务。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贫困问题,在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中设立了专门的扶贫开发机构,制定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扶贫规划,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使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尽管如此,到2012年底,中国贫困人口仍有9899万人,解决这些人的贫困问题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的目标是,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
脱贫攻坚责任制是实现全面脱贫目标的组织保证。中央把脱贫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要求确保坚决打赢脱贫这场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习近平指出,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贫困县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主体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用在脱贫攻坚上。脱贫攻坚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统筹,就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地方创造条件,加强脱贫效果监管。省负总责,就是要做到承上启下,把党中央大政方针转化为实施方案,促进工作落地。市县抓落实,就是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要改进考核评估机制,根据脱贫攻坚进展情况不断完善。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多年来,扶贫工作始终存在着贫困人口底数不清、针对性不强以及扶贫指向不准的问题。一些真正贫困的居民没有得到帮扶或者帮扶力度不够,不少宝贵的扶贫资源流向非贫困人口。针对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提出了精准扶贫概念,解决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以便提高脱贫实效,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他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精准扶贫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要求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
扶贫投入是脱贫攻坚的财政基础。脱贫攻坚需要庞大资金。政府财政投入是扶贫资金的主要来源,发挥主导作用,社会资金起辅助作用。多年来,中国政府的扶贫投入持续增加,但仍无法满足消除贫困的需要。为了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目标,必须大幅增加扶贫投入。习近平指出,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用于扶贫的资金等,增长幅度要体现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要求。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省级财政、对口扶贫的东部地区要相应增加扶贫资金投入。要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针对深度贫困地区成为脱贫攻坚关键和难点的实际情况,习近平提出,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新增涉农资金要集中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
参与扶贫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扶贫需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要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是加快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脱贫进程、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的重大举措,必须长期坚持并加大力度。要鼓励支持更多企业参与西部地区脱贫攻坚工程。
激发内生动力是消除贫困的根本途径。贫困人口是脱贫攻坚的主体,外部帮扶同内生动力结合起来,才能最终实现脱贫。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习近平指出,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如果凭空救济出一个新村,简单改变村容村貌,内在活力不行,劳动力不能回流,没有经济上的持续来源,这个地方下一步发展还是有问题。扶贫要着重激活内生动力,这是消除贫困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指出,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励和引导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扶贫先扶志。要积极帮助贫困群体克服等、靠、要思想,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
习近平扶贫论述对中国扶贫实践发挥巨大指导作用。《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的出版,全面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作出的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2015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则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扶贫思想,成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的纲要性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各部门和各地区纷纷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办、国办就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制定了10个配套文件,32个牵头部门和77个参与部门共出台118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行业部门将扶贫内容纳入“十三五”行业专项规划优先安排。各地普遍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省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出台包括一个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文件以及若干个配套文件在内的“1+N”精准脱贫系列文件。
脱贫攻坚责任制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了各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在中央层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工作职责制定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中央纪委机关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在地方层面,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并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中央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协调域内跨县扶贫项目,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从省市到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都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起全责,并层层督促,层层落实。按照精准脱贫要求,各地脱贫方案和脱贫责任落实到了每个贫困村和每个贫困户。
扶贫投入大幅增加。2013年至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2787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2.7%;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182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6.9%。2017年,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超过1400亿元,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861亿元,比2016年增长30.3%,农业、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也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在全国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全面推开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截至2017年底,实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286亿元。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3500亿元。截至2017年6月底,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3381亿元。截至4月底,2018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1060.95亿元已全部拨付完成。2018年上半年,全国专项扶贫支出1760亿元,同比增长39.7%。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2012年到2017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6853万人,年均减贫1370万人,贫困发生率累计降低7.1个百分点。五年来,830万人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377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低保标准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贫困人口最低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018年,中国将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