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健康扶贫除“病根”拔“穷根”

发布时间:2018-08-17 09:52:0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许聪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贫困人口,补偿率,一站式,健康指导,不合理用药

近年来,灵璧县深入推进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不断拓展健康脱贫政策外延,切实减少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从源头上除去“病根”、拔掉“穷根”。

对贫困人口进行兜底保障。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规范实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32062户家庭享受医生签约服务,贫困群众健康指导、疾病咨询、预约挂号、上门随访实现“全覆盖”。免除贫困人口新农合参保费用,由政府全额代缴。

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目前,灵璧县全面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率先启动综合医保“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就医的贫困人口,仅需出示身份证即可就诊,出院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2017年度,贫困人口就诊35.66万人次,共报补资金1.68亿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补偿率达97.40%。

实行“七不准”严格监管。坚持一手抓政策制定与落实,一手抓规范诊疗行为和秩序,监督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即无住院指征的不准收住院、不合理的检查不准开单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准开单用药、不能确认身份的不准收治、未实施的诊疗项目不准结算、不属保障范围的不准结算、超常规诊疗的不准结算,确保健康扶贫政策落到实处。设立“健康脱贫病房”,通过“二维码”扫描让贫困人口一键获知诊疗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同时成立专门机构,组建“巡查组”,对违规行为,严肃予以经济、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

将全部农户纳入救助范围。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持续拓展健康脱贫政策外延,对已脱贫人口和七类非贫困人口边缘户,制定实行“1579”政策,对年度个人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达到1.5万元以上的,分段给予再补偿,其中0—2万元部分补偿50%,2—5万元部分补偿70%,5万元以上部分补偿90%,年度再补偿20万元封顶。(许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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