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创新“小老板+扶贫”模式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8-07-23 10:04:49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张振 侯晓莹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扶贫工作,扶贫政策,助力,小老板+扶贫,濉溪县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汇编

作为国家返乡创业试点县,濉溪县充分依托连续开展了八年的小老板培育工程,大力引导源自农民、扎根农村、长期与广大群众建立共享共赢鱼水关系的“小老板”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探索实施“小老板+扶贫”模式,帮助更多贫困群众通过就业实现稳定脱贫。

为推进“小老板+扶贫”模式快速实施,濉溪县突出宣传引导,印发了《鼓励小老板投身扶贫攻坚战的倡议书》《濉溪县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汇编》3000余份,开展送扶贫政策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制作小老板带扶贫返乡创业促扶贫优惠政策录音,利用村、镇广播定期循环播放,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推广“小老板+扶贫“模式,进一步激发了小老板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营造了小老板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浓厚氛围。2018年,全县已有百余名创业小老板响应政府号召吸纳贫困户就业。

濉溪县坚持高位推进,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县人社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等部门密切联系企业,摸清小老板用工信息,引导企业针对精准扶贫对象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无技术专长等情况,多提供技术含量较低、操作易上手的岗位。该县还出台了《关于扶持小老板带扶贫返乡创业促扶贫的实施意见》《关于分解扶持小老板带扶贫返乡创业促扶贫工作任务的通知》《濉溪县扶持小老板带扶贫返乡创业促扶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在税收减免、资金扶持、贷款融资等方面细化和明晰支持政策。

该县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将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较多小老板评选为创业明星,给予2万元奖励。认定一批有一定规模、发展潜力较大、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人数较多的创业典型户,予以重点扶持,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小老板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按为贫困劳动者每月实发工资50%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为贫困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给予补贴。通过政策的扶持,鼓励企业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有效增强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2018年以来,全县小老板企业吸纳500余名贫困人口就业,既满足了贫困户挣钱顾家两不误的需求,又缓解了企业招工难、用工贵的困难。(张振 侯晓莹)

[打印]

[[收藏]]

[T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