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70%将用于深度贫困地区

发布时间:2018-07-16 10:02:00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李亚光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贫困地区,财政扶贫资金,青海藏区,十三五,造血

新华社西宁7月15日电(记者 李亚光)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青海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今后青海省将把年度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70%、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的80%全部用于深度贫困地区。

青海藏区属“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共有15个深度贫困县、129个深度困难乡镇和24.1万深度贫困人口。为尽早攻克深度贫困堡垒,该省已明确将各类扶贫资金、惠民项目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今年,青海已向深度贫困地区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

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严金海表示,青海今年将在深度贫困地区安排搬迁0.5万户、1.8万人,同步实施1.1万户贫困群众危旧房改造,安排后续产业发展资金1.17亿元,年底前将全面完成深度贫困地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教育方面,青海将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专生助学贷款,将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补助标准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将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相关补助标准从6000元提高到10000元。此外,该省还计划在3年内解决目前全省2.7万名3至6岁学前教育阶段儿童不会说普通话的问题。

医疗方面,青海将于今年年内对深度贫困地区全部农牧民进行一次体检筛查,摸清其慢性病、地方病等现状。今后,该省将对当地2.9万名重大疾病患者进行分批分类集中救治,将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持续稳定地将深度贫困地区困难群众住院自费比例控制在6%以下。

严金海说,为增强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造血”能力,今后青海将对全省深度贫困地区1247个行政村,按照每个贫困村50万元、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40万元的标准安排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集中扶持一批林业专业合作社和现代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加快培育深度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和扶贫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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