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健康扶贫: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16%

发布时间:2018-07-14 17:26:41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申少铁 | 责任编辑:王振红

关键词:贫困,大病,患者,救治,人口

  近日,安徽淮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该校医院的医务人员来到结对帮扶村濉溪县韩村镇小湖村,开展“送医送药”下乡义诊活动,免费为村民诊断病情、提供医疗咨询,并赠送药品。万善朝摄

  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16%

  贫困患者大病不再拖(聚焦·健康扶贫追踪(上))

  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举措之一。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返贫的比例在42%以上。两年多来,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减少851万人,占脱贫人数的34%,健康扶贫成效明显。如何让更多贫困患者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健康扶贫还有哪些难点需要攻克?从今天起,我们推出“健康扶贫追踪”专题报道,希望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编 者

  患大病有保障

  落实倾斜性医疗保障政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的报销比例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351’政策真好。没有它,现在就没有我了。”在安徽省金寨县人民医院健康脱贫专用病房内,患者蒲大姐对记者说。

  51岁的蒲大姐是金寨县白塔畈镇桥店村村民,2013年12月查出患有乳腺癌,经手术治疗后基本康复。2016年2月,她又被查出卵巢癌,由于出现腹水,无法手术,只能接受化疗。蒲大姐的公公患有冠心病和脑梗塞,需长期治疗;婆婆左手臂骨折,需有人照顾;儿子还在上学,开支也不小。家庭生活全靠她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14年开始,她家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

  2017年,蒲大姐在金寨县人民医院肿瘤科共住院化疗9次,花费近9.07万元,除去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支付,自付3000元,看病负担大大减轻。

  蒲大姐所说的“351”政策,是指安徽省在2016年出台的贫困患者看病“351”政府兜底政策,即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看病,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3000元、5000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支付。

  为了对贫困人口看病实行全面兜底保障,安徽省出台了“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体系。“三保障”是指提高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水平,如免缴个人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降低新农合住院补偿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新农合补偿比例,将大病报销病种增加至44种等。“一兜底”是指“351”政府兜底政策。“一补充”是指慢性病门诊“180”补充医疗保障,贫困慢病患者1年内门诊医药费用,经过基本医保等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这样,贫困人口看大病有了封顶线,看慢病的负担也大幅减轻。

  安徽省针对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政策,只是全国健康扶贫政策的一个案例。为了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落实倾斜性医疗保障政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的报销比例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监测显示,2017年全国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16%,比2016年下降了27个百分点。

  “现在很多因病致贫返贫的人口是支出型贫困。”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分析,支出型贫困是指一些家庭的老人或孩子得了大病,长期治病需要花巨额费用,一般的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难以承受,有的被迫借债看病,因而陷入经济困境。政府在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贫困人口保障十分必要,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贫困患者看病费用。“当然,财政资金给贫困患者看病兜底并不是看病支出全由政府包了,而是要建立科学的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合理治疗、自觉控费,防止资金浪费。”

  先诊疗后付费

  取消住院预付金,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我到医院后,直接看病,不用先交押金,出院时统一交钱就行,太方便了。”躺在金寨县古碑镇中心卫生院健康脱贫专用病床上的老徐说。

  68岁的老徐是古碑镇南畈村村民,与妻子一起生活,属于低保户。老徐平时患有高血压,这次住院治疗是因为急性肺炎。他告诉记者,有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看病没有垫资压力。

  在古碑镇中心卫生院门诊大厅墙上的显眼位置,张贴有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介绍和详细步骤,贫困患者一看就明白。

  安徽省健康脱贫办主任杨绪斌介绍,省里依托新农合系统建立完善结算体系,省域内全部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全面取消住院预付金,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一站式”结算制度,推动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管理机构与定点医院实现“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救治对象住院费用结算。贫困县定点医疗机构应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直接与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结算,贫困患者取消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的部分。例如,山西省要求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即可直接住院治疗。湖北长阳县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都设立了“一站式”结算窗口,门诊大厅张贴有“一站式”住院流程图、住院报销流程图等内容,贫困患者进入门诊大厅就能看到。

  “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减轻了贫困患者的‘垫资’压力和‘跑腿’负担。”王震认为,许多贫困患者患有大病,如果先付费,他们会被高额费用吓到,可能会放弃治疗,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消除了他们的顾虑,有病敢去医院看了。“一站式”结算免去贫困患者去多部门结算的麻烦,提高了财政资金保障贫困患者看病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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