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项重点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发布时间:2018-05-29 10:27:13 | 来源:农民日报 | 作者:吕兵兵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乡村治理,协商民主,乡村文明,振兴,组织建设

本报讯(记者吕兵兵)记者日前自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据出台的《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方案》,山东将瞄准乡村各类组织建设、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建强乡村骨干队伍、强化完善支持保障四项重点,实现“到2020年,制约乡村组织振兴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构建起乡村振兴的组织体系和政策框架;到2022年形成领导有方、运转有序、治理有效的乡村组织振兴制度机制”的目标。

山东提出,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各类组织建设。实施农村过硬支部建设“百千万计划”,利用3年时间,省市县三级分别选树500、3000、1万个过硬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

山东要求,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村党组织领导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从加强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提高乡村法治水平。围绕提高乡村文明,从推进移风易俗、发挥新乡贤作用等方面提高乡村德治水平。

山东明确,建强乡村组织振兴的骨干队伍。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省里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在实现第一书记对扶贫工作重点村、软弱涣散村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向集体经济空壳村选派第一书记。

山东强调,强化促进乡村组织作用发挥的支持保障。搭建乡村组织作用发挥的平台,加强村级服务站建设。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收入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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