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推行扶贫资金四个“一”工作法

发布时间:2018-05-24 14:56:10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扶贫资金,福山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法,涉农资金

新华网济南5月23日电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积极推行四个“一”工作法,全面提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水平。

“一个篮子”统揽项目建设。坚持以项目为抓手,结合区情实际,突出精准扶贫、后进村整治、重点村提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等发展重点和中心主题,通过建立全区项目库对涉农项目实施大统筹、大整合,坚持做到凡是当年实施的项目必须入库,凡是未入库的项目不予支持。首先由各村结合实际申报项目,经乡镇初审、区直各相关部门联席会审,形成全区项目库。在建立项目库的过程中,充分体现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工作要求,在申报项目过程中,乡镇与区相关部门之间、区直各相关部门之间相互做好沟通对接工作,结合各部门年度资金情况,对入库项目进行增减,优化,动态调整。

“一张清单”整合多项资金。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先后出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通知》和《福山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方案。区级可统筹使用的扶贫资金范围除已明确的中央20项、省级24项、市12项以及债券等其他相关资金外,还包括区级预算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主要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防汛抗旱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门楼水库水源地保护资金等。

“一个口子”精准资金分配。通过“一张清单”将资金整合起来,由区政府捆绑使用,统一调配,集中管理。通过项目找资金、资金找项目“双向对接、双向整合”,集“散钱”成“整钱”,用“小钱”引“大钱”,把有限的财政资源配置到“刀刃”上,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急事、办难事。优先保障一批重点项目实施,将各类专项资金按性质统筹安排,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阵,在部门职能和责任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管理不变、各记其功”的工作机制,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一张蓝图”实现部门联动。以项目建设为纽带,统筹整合部门职能。福山区各级各部门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目标,共绘一张蓝图,坚持政府为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避免单打独斗、重复立项。同时,乡镇主抓项目立项选择,区直部门负责项目绩效评价,财政部门重点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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