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治理有效如何实现

发布时间:2018-05-15 12:07:31 |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李慧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乡村治理,村规民约,中央一号文件,治理主体,村庄经济


  【经济界面】

【核心提示】

改革开放40年来,乡村治理的治理主体、治理事务和治理制度三大变化不容忽视

乡村治理要做好村级组织建设,倾听村民诉求,完善农业农村社会服务组织等基础工作

解决乡村治理新课题,必须依靠自治、德治、法治三大机制实现乡村善治

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是国家有效治理的基石,也是我国社会建设的基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时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要求。

乡村振兴中,“治理有效”的目标如何实现?如何理解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之间的关系?怎样促进“三治融合”?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线调研。

1、改革创新:新时代乡村治理面临新课题

【案例】

在浙江桐乡人看来,桐乡市越丰村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发源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桐乡这样的沿海发达地区,很多社会新问题更加先发、更加集中,传统的乡村治理机制、治理方式率先面临严峻挑战,例如法律尊严和权威不时受到挑战,社会治理中百姓角色缺位等。近年来,桐乡以“红船精神”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敢为人先,打造“三治融合”高地,创造了“大事一起干、好事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好经验。

越丰村党总支书记沈春雷介绍,越丰村的“三治融合”就是以“两会三团”为抓手全面铺开的。

2013年6月,越丰村正式开始“三治”融合试点,坚持党建引领,以“自治、法治、德治”为理念,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成立了“道德评判团、法律服务团、百事服务团”三个平台,同时又深化和发展了“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两个新载体,创新乡村治理体系。

而这样的创新仍在越丰村进行。最近,越丰村的道德评判团正在主导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全村上下广泛参与,有效地推动村民自发自觉地提升文明素养。

“‘三治’必须融合运用,才能真正发挥出它们的最大功效。”沈春雷指出,经过近5年的探索实践,越丰村的“三治融合”正逐步引导老百姓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乡村治,则百姓安。农村要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离不开科学有效的治理。

“乡村治理体系与城市治理体系的区别,主要在于乡村治理是村集体制度与村民自治制度相互交织下的治理。经过40年发展,全国各地乡村治理的模式路径不同,值得观察、思考与交流。”在中华全国农民报协会、农民日报社举办的2018中国(花园)乡村治理高峰会议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指出。

“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经济和社会领域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乡村治理的治理主体、治理事务和治理制度三大变化不容忽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指出。

“治理主体的变化也就是人的变化。”叶兴庆分析,经过多年的工业化,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村庄中涌现出不少的“人口净流出村”,也就是精英外移村,也出现了不少“人口爆炸村”,这些村庄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多,本地人口少。这两种类型的村都面临人的结构变化,这是一个重大变化。

此外,乡村治理事务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从制度上看,长期以来我们主要靠村党委组织、村民委员会实现乡村治理,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包括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这表明我们的治理制度本身也在发生变化。

人在变、制度在变、事情在变,由此带来乡村治理面临一些新困境和新课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自治、德治、法治三大机制实现乡村善治。

2、文化内涵: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振兴

【案例】

“本村村民与外来人员发生纠纷时,首先处理本村村民;村里党员干部与村民发生纠纷时,首先处理党员干部。”“本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在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的广场上、每个村民家中的茶几案头,都能看到这个村的“村规民约”。从社会治安到村风民俗,花园村薄薄5页的“村规民约”中,凝聚着全体村民对价值认知和行为规范的共识。

早在上世纪90年代,花园村就颇具“前瞻性”地制定了“村规民约”。花园村党委书记邵钦祥介绍,上世纪90年代,村集体企业搞得非常红火,村里的矛盾、纠纷也开始增多,“村规民约”应运而生。

“‘村规民约’是经村民代表讨论制定、全村公示后通过的。”花园村村民邵大康说,大家都会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因为条文大部分是村民日常关注的内容,且得到全体村民的认可。

除了“村规民约”,花园村还制定了“生态公约”“村民道德公约”等,不断提高村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

“制定村规民约、呵护公序良俗,是对传统社会优秀遗产的继承,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乡村基层制度安排。”张晓山指出,“村规民约”是我们的“小宪法”,村民对“小宪法”非常熟知,许多人都能说出其中的所有条款。

“花园村农村治理经验是可借鉴、可复制的。这也表明,乡村治理要传承自身传统的农耕文明,走出自己的特质特色。”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会长尹成杰说,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实现乡村治理从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要做好村级组织建设,倾听村民意见和诉求,完善农业农村社会服务组织等基础性工作。

“源于乡土社会的乡规民约一直是中国传统的农村治理基本规范。村规民约也不再只是简单地维护生产生活秩序,而是逐渐转化为农民与集体、他人之间利益调整的重要依据,对村民利益的整合功不可没。”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指出,“村规民约”以民主、法治为基础,推动了文明乡风建设,由此来实现乡村的善治,最终体现乡村治理的效率、平等、稳定、可持续的基本目标。

专家指出,新时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只有通过引导村规民约向法治有序、德治有效、自治有利方向发展才能真正实现有序的乡村治理,才能增加群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凝聚人气: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案例】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地处十堰、襄阳、神农架三地交汇处,是一个典型的偏远高寒山区。这些年,尧治河村走出了一条乡村治理的新路子,逐步从贫穷走向温饱,从落后走向现代,从荒芜走向文明,从小康步入殷实。2017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42亿元,实现利税4.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万元,荣登中国名村300强第61位,成为中国十大幸福村、中国十佳小康村。

谈到乡村变迁的“密码”,尧治河村党委书记孙开林把它归结为“党建引领”。

“我们着力选好村两委班子,规范党员管理,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我们把优秀员工和村民培养为党员,从优秀党员培养支部书记,把优秀支部书记培养成党委成员。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让村民们全都参与到村里大小事儿中来,激发出大家建设村子的热情。”孙开林说,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夯实党建,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就是给乡村治理装上了一个动力强劲的火车头,带动村民致富奔小康,凝聚乡村振兴的人气。

推进乡村善治,关键在党的领导。目前全国有128万个农村基层党组织、3500万名农村党员,直接与近6亿农民群众打交道,这是乡村善治最坚实的支撑力量。

对此,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

“法治保障下的自治,如何能真正落实,运行顺畅,关键是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坚决维护相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例如在花园村,本村村民与外来人员发生纠纷时,首先处理本村村民;村里党员干部与村民发生纠纷时,首先处理党员干部。”张晓山说,任何制度都要人来执行,要夯实乡村治理的道德基础,首先是带头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住了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问题的根本。 

“乡村治理中,自治是核心,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邓大才指出,任何一个村庄都不可能简单使用某一种治理方式实现有效治理,而应该是多种治理方式的结合。

“在未来的乡村治理进程中,自治的事项会逐步减少,适用法治的东西会逐步增多,城乡在治理体系上会逐步趋同。”叶兴庆说,同时要更加重视德治,因为无论自治也好、法治也好,都是有成本的,而德治的重要作用就是降低自治和法治的成本,降低农村社会运行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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