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坚持精准扶贫 充实帮扶力量

发布时间:2018-05-03 09:19:19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贫困户,扶贫政策,帮扶工作,扶贫开发,帮扶计划

新华网济南5月2日电 为提高帮扶工作的精准性,济南市长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调整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的通知》(济长扶组发〔2018〕4号)对全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进行调整,进一步推动脱贫工作的顺利推进。

此次调整贫困村中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以“第一书记”派出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为主,因贫困户数量较多,“第一书记”派出单位人员不足的,由贫困村所在街镇安排人员补充。非贫困村中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主要由街镇财政供养人员担任。“第一书记”所在单位的干部数量多于所帮扶贫困村中的贫困户数量的,剩余干部的帮扶对象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为保证帮扶工作连续性,本次调整后,帮扶干部的工作单位若发生变动,所帮包的贫困户继续享受扶贫政策的,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各帮扶责任人主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宣传扶贫政策。向所帮扶贫困户宣传和讲解低保、教育、医疗、金融、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等各项扶贫惠民政策,提高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熟悉度,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户、到人;落实帮扶措施。深入了解贫困户致贫原因、利益诉求等情况,因户因人制宜制定帮扶计划,选准脱贫路径,落实帮扶措施,实施脱贫项目,把信息、项目、技能等送到贫困户,为其办实事解难题,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做好帮扶记录。按要求如实填写贫困户脱贫档案,家庭人员信息采集录入真实、完整,不漏项、不串项、不错报,收入计算准确,不造假、不代签。帮扶内容要及时记录,脱贫档案填写要工整、清晰,不涂改;激发内生动力。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教育贫困户摒弃“等靠要”思想,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观念,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引导贫困户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鼓励、帮助所帮扶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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