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农业农村部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组织制度保障

发布时间:2018-03-16 10:15:44 | 来源: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杨多贵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农村,农业,乡村,工作,振兴


杨多贵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讯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将组建农业农村部,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组建农业农村部充分体现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为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组建农业农村部将有效破解过去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九龙治水”难题,将有力推动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早日实现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根本的体制机制保障。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宏观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重叠、交叉、分散,职责权力划分不明确、不科学等问题,实现我们农业农村工作的“优化、协同、高效”,实现“集中统一”“令行禁止”“政出一门”。有利于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把农业农村发展的各种“碎片化”资源重新整合起来,促进农业农村政策的统筹优化和对接配套,集中力量、强化优势、弥补短板,破解“三农”工作的难题,增强创新动力、挖掘发展潜能、厚植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

组建农业农村部,把原来单一的农业部职能转化为大的农业和农村,把农业和农村两大工作无缝对接、统筹管理,为加速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提供强大的制度供给和组织供给。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实施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时间表”和“路线图”,决定了农业和农村工作必须统一起来、统筹起来、融合起来,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乡村振兴这一宏大伟业。

组建农业农村部,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组建农业农村部,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可有效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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